周易引端
四卷。清邵宝华撰。邵宝华字荆献,号纯斋。河南西平人。此书意在发明周易义理,于象数涉猎不多。有时杂引史事证经,多不切确。如释“屯”其膏为:“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吾于前明崇祯见之。”释“明夷”卦“夷于左股”为:“文王之长子为纣所杀,故曰夷于左股”。与经义毫无关涉,不知据何引之,还有错误之处,如认为“十二辟卦”图出于邵雍、称《乾凿度》为“乾氏”等。盖因读书不广所致。有光绪十七年(1891)同文堂刊本。
四卷。清邵宝华撰。邵宝华字荆献,号纯斋。河南西平人。此书意在发明周易义理,于象数涉猎不多。有时杂引史事证经,多不切确。如释“屯”其膏为:“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吾于前明崇祯见之。”释“明夷”卦“夷于左股”为:“文王之长子为纣所杀,故曰夷于左股”。与经义毫无关涉,不知据何引之,还有错误之处,如认为“十二辟卦”图出于邵雍、称《乾凿度》为“乾氏”等。盖因读书不广所致。有光绪十七年(1891)同文堂刊本。
十卷、续十卷。清吴德旋(1767-1840)撰。德旋字仲伦,江苏宜兴人。诸生,著《初月楼集》。本书乃广读宋、明代先人小说,杂录纂辑而成。版本有民国上海文明书局石印《清代笔记丛刊》本,民国上海进步书局石
三卷。清李善兰(详见《方圆阐幽》)撰。这是一部研究椭圆及其相关问题的专著,是李善兰在吸收西方数学知识基础上,独立获得的关于椭圆性质、作图等方面一系列成果的反映。全书三卷共四十四款,卷一共二十款,李善兰
十二卷(道光八年刻本)。清冯登府(1783-1841)撰。登府字云伯,号柳东,浙江嘉兴人,嘉庆庚辰进士,翰林院庶吉士,改宁波府教授。著有《三家诗异文疏证》。此书共七项内容:《国朝石经考异》二卷;《汉石
四卷。清张廷玉等奉敕编。张廷玉(1672-1755),字衡臣,一字砚斋,安徽桐城人。康熙九年(1701)进士,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加太保。雍正时设军机处,规制均出自其手。乾隆四年(1739)奉
十四册。明文震孟(生卒年不详)撰。震孟字文起,长洲(今苏州市)人,天启殿试第一,官至内阁大学士。著有《姑苏名贤小记》等书。《明史》有传。该记为震孟手稿,存万历三十年(1602年)至三十五年、天启二年(
三卷,清夏云程等纂修。夏云程,邑人。《铜梁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一年(1905)抄本,共三卷。首载学部所颁例目,其宣示意旨,略为奏定学堂章程。所列初等小学堂学科,于历史则讲乡土之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之事
十六卷。明佚名撰。书中所记皆明太祖事。但起于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张士诚取常熟,终于洪武二十八年(1395),首尾皆不完整,盖前后各失一册。今本卷第又经传写者改题。书内容大致与太祖实录相出入,亦
见《十三经古注》。
十一卷。清张锡恭(生卒年不详。)撰。张锡恭上海娄县(今松江)人。著有《丧服郑氏学》。此编分十一卷,收文一百六十篇。其中修礼刍议二十篇、释服三十八篇,其它包括赋、议、考、辨、解、说、论、述、赞等。有民国
①四卷。清吴世英修,刘文德纂。吴世英,辽宁盖平县人,出身贡生,顺治八年(1651)任汾阳县知县,后升河南陕州知州。刘文德,汾州府通判。按汾志创自明嘉靖王龙罔,其后孔文谷、王龙州相继纂述,然皆州志。改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