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蒙古学生会会刊。前身即※《蒙古》。1934年1月15日创刊。铅印,16开。社址在北平西城库资胡同15号,后迁至旃坛寺西大街前当铺胡同2号。以传达蒙古同胞的呼声,沟通蒙汉两族关系,研究蒙古及边疆问题
即“葫芦国”(2183页)。
明代傣族土司。正统十四年(1449),析※干崖宣抚司地置。治所在今云南盈江县西北莲花山。时干崖宣抚司刀怕便为宣抚,朝京师,赐名思忠,以其子刀思效为副宣抚,居盏达。虽为干崖宣抚司之贰,然自相承代。明末,
?—1727清代后藏地方官。汉籍作噶锡鼐色布登喇什,藏俗称阿里公。藏族。※康济鼐兄。雍正三年(1725),清朝撤驻藏清军后,首席噶伦康济鼐长居拉萨,以阿里为要塞之地,故委其为阿里噶本(总管)。五年(1
即“乌斯多”(337页)。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风俗。赫哲语音译,意为“停尸木床”。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人死后,一般都在家停放数日才埋葬,天数视季节和死者年令而定,1至7天不等。尸床用木板搭成,将死者头朝门脚向里(或
藏语音译,一作章嘎。原为对尼泊尔一种银币的称谓。此种银币在16世纪中流行于西藏,系西藏以白银与之易换而来。因其中掺铜较多,易换时还加收铸造费,使西藏人民蒙受重大损失。乾隆五十六年(1791)九月,清帝
见“峒蛮”(1646页)。
又称作面具。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用薄铜(或银)板按脸型打制而成,有的鎏金。入葬时,盖于死者面部,为防滑脱,两旁用铜丝套于死者耳部。据《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
解放前京族的一种社会组织。由村内名望高的长者组成。负责推选※翁村(村长),处理“翁村”遗留事务。拥有一定经济实权,可对部分公田山林行使支配权。参见“翁村”(18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