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裕国族喇嘛教寺院之一。位于甘肃省肃南县城西北约35公里处,建于清雍正十一年(1733)。有经堂81间及绘塑佛像等。乾隆五十一年(1786),增建佛化堂11间,广度茶房10间,门楼3间,建筑巍峨,所在林
契丹、回鹘、蒙古文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特门牧场西侧峡谷北山根下石崖上。1975年4月文物普查时发现。山谷东北至西南走向,特门小河自西南向东北流入洮儿河,此地为金时界壕。墨迹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苏尔河卫,并说清代有苏尔河在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黑河市县南爱辉老城)东南入黑龙江。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如史载宋元祐二年(1087)三月,西夏派遣使臣祝能野乌裕实克等赴宋朝谢祭奠并进马驼。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唐代罗甸王。系汉牂牁“黑卢鹿”默部第四十七世首领,称“鬼主”。开成元年(836)内附。会昌(841—846)中,封袭罗甸王,世有罗甸(今贵州省南部罗甸县地区),为贵州彝族先民之一支。
见“启台部”(1174页)。
苗疆古迹。位于湖南凤凰县城西25公里处。唐垂拱三年(687)建。原名渭阳城,后改凤凰营。民国二年(1913),改称黄丝桥古城。城为青石结构。东西长153米,南北宽190米,呈长方形。外墙高5.6米,内
匈奴王号。已知汉代匈奴有三人享此封号。(1)右伊秩訾王。名佚。宣帝五凤二年(前56),见匈奴五单于纷立,争战不休,人畜损耗,随呼邀累(匈奴官号)乌厉温敦率众5万余人附汉,被安置于西河郡(治今内蒙古东胜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西宁卫,居今青海湟源以西。洪武十三年(1380),归附明朝。永乐六年(1408),甘肃总兵左都督何福奏称申藏簇人梗化,命都指挥李达领兵进剿。七年,行在兵科左给事中禋峻等劾奏陕西都指挥
契丹对皇帝陵寝建筑的一种称谓;也是一种陵寝制度。国君卒,入葬,于墓侧起屋,称之为明殿,并置官属职司,岁时奉表起居如事生年,还置明殿学士一人掌答书诏。每逢国家有大庆吊事,明殿学士以先君之命为书以赐现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