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见“钦察汗国”(1668页)。
清代宗室和皇族中“觉罗”姓氏的俗称。为史家所创称,借以分辨“觉罗”中国姓、民姓。清官书、典籍无文。参见“民觉罗”(668页)、“国姓”(1429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奇勒稽思诺尔之东。东至托果诺尔接军台界,西至桃赉图接本部左翼左旗界,南至达兰图鲁库,北至奇勒稽思诺尔接杜尔伯特游牧界。有佐领2。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
即“独逻”(1707页)。
?—918五代后唐大臣。吐谷浑部人。本姓骆。少事代北沙陀部首领※李克用(后唐太祖),能骑射,为铁林军将,以战功,迁突阵指挥使,被克用收为义子,赐此名。天祐间从破梁将康怀英于河西,解汾之围,迁左厢马军都
中国古代族名。又称党项,古羌人一支。南北朝末期始活动于今青海省东南部黄河河曲一带。从事游牧业。部落主要有细封、费听、往利、颇超、野辞、房当、米擒、拓跋等8部,以拓跋部为最强。隋末唐初相继率部内属,其地
靺鞨(勿吉)著名七部之一。一作汨咄。《隋书》称其“在粟末之北”,约分布在今第二松花江北的拉林河流域(旧说在伯都讷,即今吉林省扶余县境)。隋代为七部中之大部,有“胜兵七千”。农业已有一定发展,但仍住半地
见“阿才”(1190页)。
见“噶当派”(2499页)。
见“穿带壶”(17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