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博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马合木·太”(183页)。
明代专门记述台湾高山族风土人情的叙事文章。作者陈第,字季立,号一斋,福建连江人。万历年间曾随浯屿将军沈有容赴台抗倭,亲临高山族村社实地调查访问,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回大陆后撰成此文,详记高山族人
藏语音译。又译作通巴。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章宇巴,为该家族在拉萨宅第名。在聂姆(藏布江北部支流)谷下游喀若有庄园。系7世纪松赞干布大臣吐(通)米桑布扎后裔,为古老家族之一。在颇罗鼐时期家族地位显贵。
清代发给旅蒙商的经营执照。清政府对旅蒙贸易,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康熙三十五年(1696),平定准噶尔部噶尔丹后,废除明朝的“马市”,在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张家口、多伦诺尔(治今内蒙古多伦县)等地设立对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末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光同任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六年(1659)归附,因呈请袭职迟延,部册无名,未准世袭,亦未颁给印信、号纸,仍称长官。住牧四川酉
书名,有关广西史料摘编。1卷。清张祥河(河,一作何,1785—1862,字元卿,号诗龄,娄县,今上海淞江人,汉族)撰。系作者任广西布政使时所作。内容摘录于宋、元、明诸史志中有关广西的山川、名胜、古迹、
西域名马。亦译称阿鲁骨马、阿尔古玛克马。因产于西域,故又称西马。明代土鲁番、哈密、亦力把里等地的游牧部落作为上等贡马和礼物进献明朝和东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等。俺答汗赠送第三世达赖喇嘛的礼品中亦有此马
论著。1篇。明郭应聘撰。内容记述其在三江镇压侗、瑶等族农民起义的军事活动,内含怀远(今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族成分、农民起义的原因过程及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始末。为研究广西三江侗族农民革命史的重要文献。载于
①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村寨所设西方教会的代理人。一般各村寨皆有一名,秉承教会旨意,对拉祜族广大群众进行种种麻醉性宣传,并进行种种剥削,如强迫或欺骗教徒交纳“讨福钱”、“担福钱”、
即“照烈”,为复数。见“照烈”(23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