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
①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村寨所设西方教会的代理人。一般各村寨皆有一名,秉承教会旨意,对拉祜族广大群众进行种种麻醉性宣传,并进行种种剥削,如强迫或欺骗教徒交纳“讨福钱”、“担福钱”、“福谷钱”等,扬言:“多出多得福,少出少得福,不出不得福”,还代教会向贫苦农民发放高利贷。解放后被取缔。 ②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①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村寨所设西方教会的代理人。一般各村寨皆有一名,秉承教会旨意,对拉祜族广大群众进行种种麻醉性宣传,并进行种种剥削,如强迫或欺骗教徒交纳“讨福钱”、“担福钱”、“福谷钱”等,扬言:“多出多得福,少出少得福,不出不得福”,还代教会向贫苦农民发放高利贷。解放后被取缔。 ②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撒拉族历史上一种与土司制度紧密相连的伊斯兰教宗教制度。伊斯兰教什叶派以尕最(总掌教)为首的宗教统治系统。相传撒拉族先民东迁循化(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后,为防止对伊斯兰教教义的误释,从中亚聘请40位
西藏珞巴族对被保护户的称谓。其因势孤力弱、家境贫困、与异家结仇或逃婚等而投靠有影响的氏族首领或有势力之家。一般需送礼征得保护人同意后方可在保护人住房周边建房定居。以借地或开垦氏族公有地谋生。其为独立经
鄂伦春族和游猎鄂温克人的一种公社组织。鄂伦春语音译,由通古斯语“乌力尔托”一词引申而来,意为“子孙们”。最初由同一父系祖先之三四代后裔的个体小家庭组成,户数不等,少则3—4户,多则10余户。户数不多的
清雍正初年青海和硕特部贵族反清叛乱。一称“癸卯之乱”。康熙五十六年(171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大策凌敦多布袭杀拉藏汗。清朝政府为“驱准保藏”,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春,合青海蒙古
见“穆亮”(2555页)。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
吐蕃阿里王。名意为“太阳依怙神”。《德鸟佛教史》又称“赤·尼玛衮。”吐蕃末代赞普达磨曾孙,贝阔赞之次子,属约松王系后裔。因政权被云丹所夺,遂率臣工眷属西走阿里(又称“堆”,意为上部)开始统辖阿里一带,
?—1641清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瓜尔佳氏,世居安楚拉库地方。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努尔哈赤遣将征瓦尔喀安楚拉库时,归附。后金天命六年(1621),随军克明辽东,授游击世职。天聪三年(1629
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神。系对一个圆形皮口袋内装的12种神灵的统称。今内蒙古额尔古纳旗鄂温克人信仰和祭祀的神。每个※乌力楞有一个,为“乌力楞”之神,供在氏族萨满或家族长家,放在所住撮罗子外的东北或西北角
古山名。所指无定论,有在今辽河东、西两说。主东说者认为,时东北地区有天门岭二,一为新旧唐书《渤海传》记大祚荣被唐军穷追所越之天门岭,具体所在或说为今黑龙江省东南境之张广才岭,或说是辽宁、吉林省交界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