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见“讷殷部”(920页)。
见“九姓铁勒”(36页)。
1639—1712清朝将领。满州正白旗人。喜塔喇氏。顺治六年(1649),以二等侍卫兼参领随睿亲王多尔衮讨大同叛镇姜瓖。十三年(1656),授护军参领。十五年,随征南将军卓卜特由广西征贵州,败李成蛟、
北周、隋朝官员。字乾罗。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氏。司徒、博陵王尔朱彦伯子,※尔朱荣族子。北魏普泰二年(532),父被诛,初,随母养于宫中。年12,出宫逃至长孙氏家。后诈为道士,变姓
相传为西汉时白子国国王。后人亦称之为张仁果。白族先民。白崖国(在今云南弥渡县红崖)※蒙苴颂后裔。传说约于公元前2世纪,为众所推,在白崖建白子国。明代白族文史学家李元阳纂《云南通志·白国始末》云: “汉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
景颇语音译。汉语称“官庙”。详见“祭官庙”(2088页)。
见“九姓回鹘可汗碑”(37页)。
即“石皇玺”(4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