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教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爵名。清代宗室中爵位之一。沿袭古代武散官名。分一、二、三等,皆不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列第七。顺治六年(1649),列爵十等,位次仍旧,定镇国将军之子降封三等辅国将
1601—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侄,※穆尔哈齐第四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任骑都尉。清崇德三年(1638),授刑部左参政。四年,封三等辅国将军。五年,擢镶白旗满洲副都
山名。为金上京会宁府境内名山。即今老爷岭南端,约在今吉林盘石之北。金建国前,昭祖完颜石鲁开疆辟土时曾耀武于此,顺者抚之,不从者讨之,其地遂被纳入完颜部管辖之下。
见“越里吉”(2190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辽兴宗※延庆宫。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科尔沁草原蒙古族牧民的传统庆丰节。蒙古语音译,意为劁骟、阉割。是牧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活动。每年五月上旬,春季接羔结束,天气转暖,是骟公羊的好时机,当地蒙古族牧民选择一个鸡日或马日(按干支计算)进
清代四川大金川土司。藏族。土司莎罗奔兄子。莎罗奔死后,代主土司事。乾隆二十三年(1758),暗结革什咱头人及小金川僧格桑围攻革什咱土司官寨,并逐土司。二十七年( (1762)正式承袭土司。袭职后,屡侵
金将领。亦作突葛速。女真族。完颜氏。拿罕塞人。初从完颜宗望攻平州,下应州。继随完颜宗翰攻宋,以8谋克兵破石岭关屯兵数万,至太原,复祁县,取文水,屯汾州境,屡败宋援军。从完颜银术可留军经略太原。败宋制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