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器物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盖,其状略似半圆球形,盖顶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内腔母口,呈弧壁;下部为碗身,子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底。其取
1285—1370元代云南“麓川王国”首领。又作思可发。原名刹远。傣族。其地原为勐卯部,元初建麓川路(今陇川、瑞丽、遮放地,治瑞丽)。后至元六年(1340),麓川路军民总管府总管罕静法卒,无嗣,被迎立
见“萨尔巴噶什部”(2014页)。
隋唐时政区名。治所故址在今山东省掖县。隋开皇五年(585)以光州改称,大业(605—618)初改为东莱郡。唐武德四年(621)复为莱州,天宝(742—756)初又改为东莱郡,乾元(758—760)初又
见“纳会鸡部”(127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亦麻河卫分别称作尼满卫、尼满河卫。
傈僳语音译,意为“贫苦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贫苦农户。约占总农户的80%。一般只占有为数不多的耕地、牲畜、工具。每年除耕种自己的土地外,还得通过瓦莫(卖工)等形式来维持生计,承受不同程度的
见“阻卜”(1259页)。
?—1148西夏宗室。党项羌族。夏惠宗大臣※李景思子。父死时,年尚幼。及长,通西夏、汉文字,有才思,善歌咏。始任秘书监,后擢礼部郎中。元德二年(1120)十一月,以父从惠宗于木砦救驾有功,晋封濮王。性
辽代后期画家。名又记作邻里。字海邻。契丹族。为六院夷离堇蒲古只后人。史载其风神爽秀,工于画。辽兴宗朝入仕,重熙(1032—1055)中,累迁同知点检司事。奉诏三赴西夏,索回被执驸马都尉萧都覩,转永兴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