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亦为地方政权名。元时,为十三万户府之一(《元史》作“帕木古鲁”)。至正二十五年(1365),顺帝封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章阳沙加监藏为灌顶国师,明承元制,洪武五年,(1372),仍以
见“李国昌”(1036页)。
?—170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舒穆禄氏。初由笔帖式迁兵部主事。康熙十五年(1676),迁工部郎中,授大理寺卿。十八年(1679),擢内阁学士。时吴三桂子吴世璠据云贵。奉命同侍郎金鈜赴湖广,筹集进
元代指将破损之昏钞(烂钞)焚毁。大都(今北京)及诸路交钞库(又称行用库)按户部所定昏钞倒换体例,以料钞(又称新钞)易昏钞,所换昏钞加盖印讫退入库。每季各路令纳课正官解赴省部或行省烧钞库焚毁,由行者或廉
?—1766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五子。乾隆三十年(1765),封荣亲王。次年卒,谥纯。少习骑射,精通满语,为高宗庞爱。著有《焦桐剩稿》,通数学,其八线法手卷,内容丰富细致。
? —1718清代哈萨克汗。一译脱卜柯依汗、泰吾坎汗。※扬吉尔(江格尔)汗子。长驻塔什干。派遣有名望代理人分管所属3个“玉兹”(区划名称)。执政时,首创把哈萨克古老氏族习惯法汇集成成文法《头克汗法典》
蒙古语为吃整个羊心。肃北蒙古族的一种婚俗。新娘被接到新郎家后,由嫂辈将新娘的头梳成新媳妇的发型,佩带金银、珊瑚头饰,然后新郎、新娘同吃煮熟的卡满(即整块羊心),象征两位新人同心。
见“八旗汉军”(28页)。
见“乌古部”(332页)。
?—1863捻军起义将领。一作苏添福,外号苏老天,河南永城县人。回族。幼家贫,务农商。与张乐行等人结捻。咸丰二年(1852),以事入狱,张乐行等率捻军万人围逼永城,得释。翌年,乘太平军入河南,占永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