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忽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兀鲁罕河等八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恰库卫,并说清代有恰库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50余里处。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兀鲁罕河等八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恰库卫,并说清代有恰库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50余里处。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绥满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巴思答木、咬纳等50人来朝,与阿剌山等4卫同时设立。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西夏崇宗朝重臣。党项羌族。皇族。被尊为尚父,官太师、尚书令、知枢密院事,被封为正献王。永安元年(1098)随太后梁氏征怀德军(即平夏城,今宁夏同心南)。受崇宗命修中兴府(今宁夏银川)。对政事多所进谏。
见“弗鲁讷卫”(670页)。
即步行畋猎,亦称“打步行围”。清代为训练八旗官兵步行耐久而采用的一种狩猎方式。常例即于京郊空旷、山地行之。康熙二十一年(1682)定,春三月、秋九月、冬十二月,每季各畋猎3次。每次,八旗满洲、蒙古每佐
参见“萨雅克部”(2012页)。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元侍卫亲军中之一种。主要以唐兀(党项)人士兵组成。至元十八年(1281),以唐兀军士3千设卫,长官为指挥使,秩正三品。负责守卫大都城(今北京)健德、和义、肃清3门。设门尉3、儒学和蒙古学教授各1。也被
见“结剌吉卫”(1784页)。
藏语、蒙语、满语都作“差役”解。源于突厥语。在藏族地区,指旧时农奴向地方政府或各级领主所支应的各种差役,包括人役和畜役,总称乌拉差,是农奴一项十分繁重的负担。民主改革后,已废除。在蒙古地区,元朝已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