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轿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见“苦夷”(1330页)。
甘肃省县志。编撰者不详。无序跋,按其建置沿革,止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据张维《陇右方志录》著录《玉门县志》云:靖逆、赤斤二卫为玉门县。此志摘录《肃志》、《靖逆赤斤卫册》,间附新事。凡20类:建置
书名。清王士祯撰。26卷。士祯(1634—1711)字子真,山东新城人,官至刑部尚书,是当时著名的文学家和诗坛领袖,有著作36种270卷。该书为笔记,分谈故4卷、谈献6卷、谈艺9卷、谈异7卷。内容丰富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4月4日(清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尔巴哈台总理营务处掌关防章京办理通商主事衔刘宽和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拉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七款,主要内容
即“散只兀”(2169页)。
女真文字符牌。1976年出土于原苏联滨海地区苏昌城以北赛加古城155号遗址。银质。圆角长方形。长22厘米,宽6.5厘米。上端有一圆孔系穿。牌上女真字为空心楷体,首字为御押,正文分3组,共5字,意为“国
契丹语地名。据考证,即宋人所记“云中甸”,为云中县(今山西大同)境郊野之地。契丹六院部大王及都监秋冬居址。辽道宗耶律弘基常幸此驻跸。
明贵州彝族土官名。洪武十六年(1383)置,治今贵州安顺市东。元大德七年(1303),置普定路,设世袭土官总管。明洪武五年(1372),故元普定路女总管适尔赴京朝贡,授普定路土知府。六年,增设流官2员
209—248高句骊国第十一世王。小名郊彘。山上王※延优子;母原为村女,与延优私遇,生位居后入为“小后”。三国魏太和元年(227)父死,即位。前期与曹魏不仅有使臣往来,且在青龙四年(236)斩孙吴通聘
1411—1485明代藏传佛教名僧。萨嘉派大德※绒敦玛微僧格之弟子。因博通众多佛典,故称“饶绛巴”(意为博通经论者),是后,藏传佛教称博通佛典者为“饶绛巴”,成为学位名。明正统十四年(1449),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