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野
见“苦夷”(1330页)。
见“苦夷”(1330页)。
书名。清典制文献。原名《钦定大清会典》,或称《大清会典》。清官修。记载各级行政机构的编制、职掌、事例,为清朝一代典章制度的总汇。仿《明会典》修,但其不追溯前代,只谈当代的典章事例。清修会典始自康熙朝,
官署名。源于唐代,设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内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五代和北宋因之,由大臣充院使,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南宋废置。辽、夏、金、元复置。辽朝北面官中置宣徽北
?—170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七年(1650),由贡生授无为州知州。十二年(1655),升大名府知府。十六年(1659),分巡南韶道。十七年,分守延绥,调淮海。康熙三年(1664),升安徽按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又值圣宗释免奴隶,以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蒙古语。又作“罕”。汉籍一般译为“可汗”或“汗”,《元朝秘史》释作“皇帝”。为蒙古建国前诸强部首领及蒙古国君主的通称。古代北方民族鲜卑、柔然、突厥、回鹘、契丹之国主曰“可汗”,蒙古沿袭之。据《秘史》载
?—1777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成衮扎布长子。乾隆十二年(1747),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命在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副盟长。十九年(1754),与赛音诺颜
见“地斤泽”(677页)。
新疆哈密维吾尔族农民反抗封建压迫的武装斗争。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哈密维吾尔族农民因不堪忍受哈密王沙木胡索特的沉重差役,在札加甫兄弟带领下围攻王府,要求脱离哈密王统治,改隶哈密厅直辖。不久被
唐代吐蕃官名。藏文写作“gsanggi pho nya”,直译为“机要使节”、“机密信使”或“密使”。此职见于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伯字1089号卷子。其职是“使节”,执行机密旨令的传达任务。
葡萄酒的一种。南北朝时高昌之特产。其中以八凤谷冻成者为上品,终年不败,常入贡内地。为当时酿酒工艺高度发展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