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 —1871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甘丹寺堪布,同治元年(1862),串通该寺喇嘛以诺门罕呼图克图逆达赖喇嘛为名,取布达拉宫武器,调集前后藏、江孜兵和所属百姓围攻呼图克图驻锡地色拉寺。霞扎汪
?—1516罕东部首领。都指挥使※班麻思结孙。明成化(1465—1487)中,所部滋盛。以吐鲁番侵据哈密,恐为所逼,欲自立一卫,奏请如罕东、赤斤例,立卫赐印,明廷允之,于沙州故城置罕东左卫,令其为都指
即“拔悉蜜”(1364页)。
见“马湖蛮”(178页)。
十六国时期前燕宗室、将领。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辽东公慕容廆之子。历仕慕容皝、慕容儁、慕容暐三朝,屡统军征战。晋成帝咸康四年(338),任前军帅,统军破后赵石虎军于辽西,斩赵将呼延
清代对八旗官兵家内奴仆的特定称谓。清入关(顺治元年、1644)以前,原称※“包衣阿哈”,简称“阿哈”;入关后,沿袭古制,改称“家人”,以与另一种“包衣”人相区别。《清会典事例》载:康熙六年(1667)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新疆伊犁察哈尔人专称。见“察哈尔营”(2475页)。
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一任堪布。藏族。生于卡加保拉地方。由嘉木样认定后出家,授沙弥戒。入经院后,拜阿坝格西金巴为师,由由嘉木样授具足戒。从德赤仁波且、阿莽道扎等大师学习经法。后在拉卜楞寺以
普米语音译,意为“给羊子”。普米族的一种丧葬仪式。流行于川、滇普米族地区。即将羊作为死者化身祭奠。常在同氏族中辈分相同的老人全部去世后一起举行,或夫妻双亡后合葬时举行。届时,远近亲友皆被邀请,其中舅舅
即“许兀慎”(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