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典仪正、典仪副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仪所,置典仪正一人,秩正九品,掌陈仪式之事。其副职有典仪副一人,秩从九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仪所,置典仪正一人,秩正九品,掌陈仪式之事。其副职有典仪副一人,秩从九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指太子少师、少傅、少保。见“东宫六傅”。
官名。见“宫籍监”。
国防部直属的临时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仅设少数专职人员,由各司室调兼,直隶于国防部长。
清朝封赠制度。即指对孔子后裔之封赠。孔子后裔,本支嫡长封衍圣公。其承袭事由山东巡抚具题,吏部复行。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清朝对“红本”之钞录。定制,六科对“红本”所做摘录共二份,一份送交内阁备修史之用,称“史书”; 另一份留科备编纂,称“录书”。录书今已不存。史书原存内阁大库,现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内阁全宗档案之一。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元年 (1909) 设。负责军事测绘。置局长一人,由第四厅厅长兼。辖三角、地形、制图三股。股长由第四厅各科长兼。三年,改属军咨府。
官名。乌孙国置,员二人。见《汉书·西域传》。官名,汉西域乌孙国置,掌内部事务。《汉书·西域传·乌孙国》:“相、大禄、左右大将二人,侯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监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骑君一人。
官名。即司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门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