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纲
南朝州府高级僚属别称。亦称“纲纪”。
南朝州府高级僚属别称。亦称“纲纪”。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中书置检正官,以京朝官充任,掌纠正省务。后以选人领其职,即称习学公事。元丰四年(1081)罢。熙宁七年于大理寺亦置,选曾试刑法、循两资以上者充任,佐理大理寺所掌公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设详稳等职。墨离军为御帐亲军之一,后撤销。
官名。清置贝勒司仪长一人,秩正四品,掌总府中的政令,率僚属以各供府事。
官制用语。宋朝禄赐制度之一。凡选人、使臣等无职田或职田不足者,于本俸之外每月另给补贴,称茶汤钱。
官名。金元太府监的佐官,金制秩从六品,员额二人。元制秩从四品,员额五人。参见“太府监”。
官名。清朝乐部神乐署之副长官。佐署正掌署事。乾隆十九年(1754)改神乐所左、右知观设,左、右各一人,汉员,从八品。
官署名。参见“行太仆寺”。
流外官名。唐置,属殿中省尚辇局,秩流外九品,七辇主辇各六人。又宗正寺诸陵台亦置主辇四人。
官名。西晋置,为县属吏。县分职吏名。晋置,见《晋书·职官志》。其职掌当好汉代的“狱掾史”,参见该条。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地方行政建制之一。地位略次于府,有下属之县。因直隶于布政使司,故名。明、清地方行政单位之一,略次于府,而不属于府,也有属县。因其直属于省,故改称直隶州。见《明史·职官四·州》、《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