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名。上行文。清朝内务府所属各单位呈送府堂核办的文稿。主要内容有: 呈报、呈领各处庄头、园头交过地租、杂差银两及拖欠银两情况; 呈报、发放和奏销官员、兵丁、杂役、孀妇等米石、银两等。
官名。金朝在京兆府耀州三白渠设规措公事,其官有规措官,正七品,掌灌溉民田。点检渠堰官一员,掌点检启闭泾阳等县渠堰。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辽置,为黄龙府的副长官,位在知黄龙府事下。见《辽史·百官志四·黄龙府》。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因西王早死,附属于东王府中。
周朝制度诸侯大国可建上、中、下军,合称三军。各设将、佐为正副长官。下辖各军大夫、尉、司马等。魏晋时期诸王国亦建三军,设上军将军、中军将军、下军将军分领之。(1)春秋时列国车兵多设有上中下三军,约有战车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行政院的长官,员额一人。其职权为:一、综理院务并监督所属机关;二、为行政院会议的主席;三;国民政府(后来的总统府亦同)发布关于行政院主管事项的命令处分,须由行政院院长副署;四、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高等法院分院”。
即“按察使”。官名。明置,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其官属有副使、佥事、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司狱等。清沿明制,也置此官,称“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名。清朝八旗直年大臣之属官。由直年大臣于各旗章京内委派,位直年旗参领之下,无定员。掌章奏文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