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行宫三司
官署名。西夏置。下等司。
官署名。西夏置。下等司。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属官。佐医师长掌教习上驷院蒙古医生。额设二人,由蒙古“医生”充任。
武官名。金置,属诸总管府、节镇兵马司, 见“兵马司”。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罴卫次官,置一人。
即罚俸,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 历代沿用之。唐制官员考课, 考第在中下者,每退一等,夺禄一季,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
官名。明朝各衙门吏员。亦为选举途径之一。凡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中外杂职,入流、末入流官,多由吏员承差等选。明初一品、二品衙门掾吏,正八品出身,为吏员中上等,仅次于一品衙门提控,二品衙门都吏。后多
官制用语。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自开缺之日,停给俸银,称住俸。又,京官外出公务,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本人在外另得俸饷,称“行俸”,亦名住俸。
夏商两代的守卫武装。夏代还没有国家常备军,警卫王的任务是由本氏族中少数不参加生产劳动的贵族上层成员组成的卫队担任,这是后世常备军的雏形。商代的守卫扩展到王宫、都城、边境和诸要冲处,并依照兵种的不同有“
官名。清末理藩部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各以掌印一人为主官,由郎中或员外郎充任。参见“理藩部”。
官署名。唐朝后期宣徽院分南、北两院,各设厅事,各置使一员,以中官充任。五代迄宋,改用士人。宋朝用以安置罢政之勋旧大臣,与北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
宰相之别称。北宋时因宰相于中书省内之政事堂办事而有此称。元朝沿称。明朝大学士握宰相之权,于内阁办公,居中,中书居东西两房,故称中堂。清朝用以称呼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宰相的别称。唐代宰相在中书省政事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