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药物的气味性能最猛烈者。如大黄之泻下,麻黄之发汗,瓜蒂之催吐,均属猛烈之品。《素问·五常政大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病证名。三十六黄之一。《圣济总录》卷六十一:“治土黄身体冷,面色青,宜灸太冲及百会后心发际百壮。若面目及十指俱青,不治也。”参见黄疸有关条。
①见《广西中药志》。为山海螺之别名。②见清·刘士季《草木便方》。为土党参之别名。各详该条。
即火盛刑金,详该条。
【介绍】:太平天国医生。广西人,原经营药材,兼通医理。太平天国时(1851年),洪秀全在永安染疾,他为之治疗,亲为调剂而愈,被封为国医。1853年升为擢捡点。曾在南京征聘医士,选办药材。又任内医长,并
见《疡医大全》卷七。即提毒丹,见该条。
病名。见《审视瑶函》。即乌风内障。详该条。
伤寒病六经辨证的纲领。是从《伤寒论》条文中提出来的。清·柯琴《伤寒来苏集》卷一:“仲景作论大法,六经各立病机一条,提揭一经纲领,必择本经至当之脉症而表章之。”六经提纲为:①“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
见《上海常用中草药》。为水蜈蚣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幼科》。小儿伤食而发的丹毒。因其脾胃之气未充,乳食过度,不能运化,蕴积化热,达于肌表,复感风热邪毒,故成此症。症见发热口渴,烦躁多啼,身多红晕,皮肤灼热,不思饮食;食积甚者,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