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炮制法之一。用少量清水将药物湿润,让水分逐渐渗透入内,使之发软。有些药物,浸泡后药性易于走失者,宜用此法。
见《陕西中草药》。为铃兰之别名,详该条。
综合性医书。8卷。清·徐大椿撰于1764年。卷1通治方;卷2~8内科杂病、时病、五官、妇、儿科病证证治。按病证分门阐述,辨证治疗以《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等古典医籍的论述为本;宋以后诸方则采
病证名。①指头软、项软、手软、脚软、肌肉软。见《婴童百问》。多系禀受不足,气血不充,故骨脉不强,筋肉痿弱。明·薛铠《保婴撮要》:“原其要,总归于胃。盖胃为水谷之海,为五脏之本,六腑之大原也。治法必先以
病证名。见《圣济总录》卷一百零五。即血灌瞳人。详该条。
书名。见《汉书·艺文志》。9卷,已佚。
即木舌。详该条。
指脉络之横斜者。《素问·刺疟篇》:“刺足阳明太阴横脉出血。”
外伤缝合法。《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六:“凡始缝其疮,各有纵横,鸡舌隔角,横不相当,缝亦有法,当次阴阳,上下逆顺,急缓相望,阳者附阴,阴者附阳,腠理皮脉,复令复常。”相当今之连续缝合或“8”字缝合法。其缝
脏腑惊证之一。出金·陈文中《小儿病源方论》。详脏腑惊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