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药材资料汇编》。为党参之药材名,详该条。
即吐法。详该条。
内伤不得卧之一。指肝火扰动心神所致的不寐症。《症因脉治》卷三:“肝火不得卧之症,胁肋时胀,夜卧常惊,口渴多饮,腹大如怀,小腹季胁牵引作痛,痛连阴器。”治宜平肝清火,如用疏肝散,四物汤加山栀、川连,龙胆
病证名。外邪侵犯足厥阴经所致。《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九:“若十二经络外感六淫,则其气闭塞,郁于中焦,气与邪争,发为疼痛,属外所因。”又:“足厥阴心痛,两胁急,引小腹连阴股,相引痛。”参见心痛条。
古人对胎前用药提出的禁忌。指不可过于发汗、攻下、利小便,将此列为三禁,以免损伤胃气及胎元。因过汗亡阳伤气,过下亡阴伤血,过利小便损伤津液。临症时应根据病情灵活掌握。
由于阴精亏损而累及阳气化生不足的病机。如盗汗、遗精、失血等证候耗损阴精,阳气化生所依靠的物质基础不足,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出现自汗、畏冷、下利清谷等气虚证候。
详红晕边黑舌条。
《类证治裁》卷七方。冬葵子三两,茯苓、滑石各一两,芒硝半两,甘草、肉桂各二钱半。为细末,每服一方寸匕,白水送下。治石淋初起。
病名。指梅毒发于腹股沟。见《外科正宗》卷三。由不洁交媾,染毒所致。初起如杏核,逐渐长大,坚硬不痛,微热不红。左为鱼口,右为便毒。治疗见杨梅疮条。相当于性病引起的腹股沟淋巴结炎。
见《南方主要有毒植物》。为犁头尖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