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伤寒的本证、标证及其受病的先后情况。明·陶华《伤寒家秘的本》卷二:“……标者,病之梢末;本者,病之根本。先受病为本,次受病为标……。”参见伤寒标本心法类萃条。
病证名。为小儿惊风后,瞳人不正,斜于左右。属惊风后,肝经失养所致。治宜养血益肝,用人参、阿胶煎水温服(《仁斋直指方》)。
见《中药志》。为麝香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东医宝鑑·内景篇三》:“寒入血室,月经不通,绕脐塞疝痛。其脉沉紧,此由寒气客于血室,血凝不行,所以作痛,宜桂枝桃仁汤。”(桂枝、赤芍、生干地黄、炙甘草,桃仁、生姜、太枣)。如失于治疗,则寒气益
病名。见《审视瑶函》。即水晶障证。详该条。
七冲门之一。古人谓消化系统有七个要冲,齿牙如门户,称为户门。《难经·四十四难》:“唇为飞门,齿为户门。”
人体部位名。见《张氏医通》卷八。即眼睑。详该条。
用轻清疏解的药物,以治疗风温初起的表实证。《汤液本草》:“轻可以去实,麻黄、葛根之属是也。”又如症见头痛身热、微恶风寒、无汗、咳嗽,苔白,脉浮数等,用葱豉桔梗汤以疏风清热。
病名。《奇效良方》卷六十一:“九曰聚毒寒喉风,喉关聚毒,涎唾稠实,发寒热,仍分上下。关上者依法治疗,关下者难治。”系十八种喉风症之一。参见喉风条。
注病之一。《诸病源候论·毒注候》:“毒者是鬼毒之气,因饮食入人腹内,或上至喉间,状如有物,吞吐不出,或游走身体,痛如锥刀所刺,连滞停久,故谓之毒注。”参见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