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由阳邪盛实致四肢动作、步履失常。《素问·阳明脉解篇》:“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类经·阳明病解》:“阳受气于四末,故四支为诸阳之本,阳邪刚盛,故步履变常也。”
病证名。见《丹溪心法·痛风》。指气血不足,阴火旺而有痰浊的痛风症。治宜补气血,调阴阳,参以清痰火。药用人参、白术、熟地黄、黄柏、山药、海石、南星、琐阳、败龟板、干姜等。参见痛风条。
骨名。又名下巴骨。即下颌骨。下颌骨的一对关节突与一对颞骨的下颌关节窝靠韧带牵持,构成下颌关节,此关节囊周围组织较薄弱,可因外伤或过度张口造成下颌关节脱臼。
焦,在此指脊椎棘突;九焦,即第九、十胸椎棘突间。《灵枢·背腧》:“肝腧在九焦之间。”
指寒邪长期沉伏于肠胃,阳结不解的病证。见《备急千金要方》卷十六。《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痼冷积热证治》:“痼冷者,中寒也。多因真气既微,胃气不实,复啖生冷冰雪之属,致肠胃虚寒,阴既停凝,阳不能正,大便洞泄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龙舌草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骨蒸的前驱症状。《普济方》卷三百八十四:“阳气偏盛,水不足,脏腑积热,熏灼肌体,盛则消烁骨髓,是为骨热之病,久不已,变成骨蒸。”症见低热长期不退,或潮热,或发热不规则,烦渴,盗汗等。治宜清热养
精血或津液亏虚,导致阴阳平衡失调,阳气失去制约而浮动;阳又能使阴液进一步亏损,互为因果。症见潮热、颧红、盗汗、五心烦热、咳血、消瘦或失眠、烦躁易怒,或遗精、性欲亢进,舌红而干,脉细数等。治疗原则宜育阴
指针刺前,将针置于机体近处暖热后再予针刺。《针灸聚英》引《素问遗篇注》:“毫针于人近体,暖针至温,又曰著身温之。”意同口温,今已废用。
从怀孕六月至分娩阶段的幼体,为胎儿,亦名胎婴。《慈幼论》:“儿之在胎,与母同体,得热俱热,得寒俱寒,病则俱病,安则俱安。”《幼幼集成》:“胎成之后,阳精之凝,尤仗阴气护养,故胎婴在腹,与母同呼吸。”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