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指泄泻之久延时日而不愈者。《寿世保元·泄泻》:“大抵久泻,多由泛用消食利水之剂,损其真阴,元气不能自持,遂成久泻。”《张氏医通·大小府门》:“久泻,谷道不合,或脱肛,乃元气下陷,大肠不行收令而
即拨法。见该条。
证名。指两脚及小腿部作痛。出《素问·平人气象论》。多由阴寒湿邪下注所致。本证可见于脚气、痹证等。
即阳明腑证。详该条。
指五脏宜用苦剂,六府宜用辛剂。《儒门事亲》卷十四:“……五苦者,五脏为里属阴,宜用苦剂,谓酸苦涌泄为阴;六府为表属阳,宜用辛剂,谓辛甘发散为阳,此其义也。”联系临床实际,这种说法有一定指导意义。
见医学摘粹条。
指六气所致之郁证。《不居集·诸郁》:“外郁者,六气之郁也。六气伤人,皆有传变,由轻及重。惟外郁之症,只在本经,聚而不散,有失升降变化之权,胶结不开,厌厌有似虚损痨瘵之症。”又:“此外郁之类损者,盖气血
骨名。见《本草纲目》卷五十二。又名脑盖骨、头颅盖、头盖骨、巅顶骨。即顶骨。左右各一,如瓦状列于颅盖两侧。李时珍:“人之头圆如盖,穹窿象天,泥丸之宫,神灵所集,……故有天灵盖诸名也。”
神奇外治法之一。见《幼幼集成》卷三。用水粉一两,以蛋清调匀,略稀,涂患儿胃口及两手掌心,复以酿酒小曲十数枚,研烂,热酒和作二饼,贴两足心,纱布扎之。用于小儿实热之证。
骸,骨骼。百骸,统指全身骨骼。《医门法律》卷一:“人之五官百骸,赅而存者,神之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