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见《河北药材》。为列当之别名,详该条。
问诊内容之一。出《素问·疏五过论》。即诊病要了解病人的社会地位(古人称贵贱)、经济状况(古人称贫富)、精神状况(古人称苦乐)等三种变化情况。
病名。见《一草亭目科全书》。即胬肉攀睛。详该条。
证名,指小儿两眼不时眨动的证候。《审视瑶函》卷四:“目割者,肝有风也。风入于目,上下左右如风吹,不轻不重而不能任,故目连劄也。”多见于风热攻目或小儿疳症初起,参见目涩、疳眼等条。
指经脉行于体表和四肢的外围部分。《灵枢·刺节真邪》:“……夫子乃言刺外经去阳病。”《黄帝内经太素》:“……十二经脉,入府藏者,以为内经,行于四支(同肢)及皮肤者,以为外经也。”
【介绍】:见程国彭条。
选穴法的一种。指选用的穴位与病痛或手术部位不属于同一或邻近的脊髓节段所支配。如头部疾患或颅脑手术选取下肢部穴位等是。
名词。出《混俗颐生录·户内消息·禁忌消息》。指阴毛。
证名。指四肢逆冷不温的症象。出《素问·阴阳别论》。多见于虚寒之证。如伤寒少阴病见四肢逆冷,脉微欲绝,下利清谷而用四逆汤等。亦有因热邪郁遏所致。《伤寒明理论·四逆》:“四逆者,四肢逆而不温者是也。……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