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医官职称。医学提举司主管官员之一,始设于1288年(至元二十五年),官阶从六品。
见《草药手册》。为金线草之别名,详该条。
龙火,指肾火,命门之火;燔,焚烧之意。即肾火偏亢,详该条。
见《福建民间草药》。为马蹄金之别名,详该条。
《灵枢·寒热病》:“足太阳有通项入于脑者,正属目本,名曰眼系。”即目系。详该条。
【介绍】:见朱沛文条。
指五脏疾病的传变和转化。有按五脏生传化者,有不按这一规律传化者。根据不同的病因、体质等因素而异。《素问·玉机真藏论》:“然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不以次入者,忧、恐、悲、喜、怒,令不得
见《湖南药物志》。为伸筋草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指头痛经久难愈者。《医林绳墨·头痛》:“浅而近者,名曰头痛;深而远者,名曰头风。头痛卒然而至,易于解散也,头风作止不常,愈后触感复发也。”多因患者素有痰火,风寒客之则热郁而闷痛。《杂病源流犀烛
组织器官名。又名牙断(音、义均同龈)、齿龈。指牙床上之肉。又分上龈、下龈。《证治准绳·杂病》:“齿分上下断,上断属足阳明胃经,下断属手阳明大肠经。”《赤水玄珠》卷三:“齿者骨之余,肾之标寄于龈,养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