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药物的气味性能最猛烈者。如大黄之泻下,麻黄之发汗,瓜蒂之催吐,均属猛烈之品。《素问·五常政大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见太阳条。
见《草药手册》。为了哥王之别名,详该条。
出《千金要方》卷二。即对产妇乳汁不下或乳汁缺乏通下乳汁。详催乳条。
出《备急千金要方》。为合欢皮之别名,详该条。
见《江苏药材志》。为枳椇子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又名伤寒夹惊。《幼幼新书》:“伤寒惊搐即生涎,胃热乘虚遍体斑。颊赤口干脾受热,涎高风盛发狂言。”此证伤寒化热,热极攻冲脾胃,颊赤、口渴、发斑而见惊搐,治宜解利以定惊搐。参伤寒夹惊条。
指在同一时间内,不要进食品种过多的食物,以防某些食物之间有排斥、制约等不良反应,或影响食物吸收效果。见《备急千金要方》引王熙之语:“食不欲杂,杂则或有所犯,有所犯者,或有所伤,或当时虽无灾苦,积久为人
《证治准绳·幼科》集二方。雄黄、蝎尾、朱砂、代赭石(煅,醋淬)、轻粉、麝香各二钱半,巴豆(去油)三个,杏仁(去皮尖,微炒)二钱。为细末,蒸枣肉为丸,梧桐子大,每服三至五丸,木香煎汤化服。治小儿食痫,症
即偶刺,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