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见《东北药用植物志》。为木贼之别名。②见《湖南药物志》。为笔筒草之别名。各详该条。
病证名。指一月经来二、三次而言。多因气虚、血热所致。《叶氏女科证治》:“性躁多气伤肝,而动冲任之脉,宜服九味四物汤(四物汤加人参、柴胡、黄芩、黄连、甘草),兼服滋阴丸(知母、黄柏)。如误服辛热药物致经
见南京药学院《中草药学》。为青风藤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张千里条。
痰证之一。因阴虚火旺所致。《不居集》卷十七:“阴火痰:面有红光者,乃阴火上炎,又当用滋阴药。”方用地黄汤加麦冬、五味子等。参痰证条。
【介绍】:见李濂条。
受湿邪所伤而发病。分外感湿邪、湿浊内阻肠胃。参湿气条。
悬,提举;阳,神气。指提举病人的神气。《灵枢·九针十二原》:“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两卫。”
见《广西药用植物名录》。为大驳骨之别名,详该条。
见《闽东本草》。为茅莓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