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六种新编条。
病证名。指太阴病出现痉症者。《医宗金鉴·订正伤寒论注》:“夫六气皆足以致痉,不专在湿也,六经皆有痉证,亦不专在太阳一经也。……至若腹内拘急,因吐利后而四肢挛急者,未尝非太阴痉也。”《张氏医通·诸风门》
见《本草纲目》。即朴硝,详该条。
病证名。出《小儿药证直诀》。指初生小儿腹泻与呕吐并见。多由哺乳过早、过量,或感寒热之邪,扰及胃肠所致。治宜抑制乳食。轻证,减少乳量,代以米汤、糖、盐水等;病情好转后,逐渐增加乳量。重证,应禁食,给予静
病证名。指发热而惊厥。《证治准绳·幼科》:“惊风热,发搐惊癎,脉数,烦躁,颠叫恍惚。”见于小儿急性感染性发热疾病,治法详急惊风条。
【介绍】:见凌奂条。
见《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即红大戟,详该条。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卷四方。没药、血竭、沉香、麝香、朱砂各一两,木香半两,甘草二钱。为细末,用甘草熬膏,搜和为丸,姜盐汤嚼下。治气痛不可忍,及妇人产后血崩。
证名,指小儿两眼不时眨动的证候。《审视瑶函》卷四:“目割者,肝有风也。风入于目,上下左右如风吹,不轻不重而不能任,故目连劄也。”多见于风热攻目或小儿疳症初起,参见目涩、疳眼等条。
临床专科之一。专治口腔牙齿疾病。唐代分九科,内有耳目口齿科(见《旧唐书》)。元代分十三科,口齿科才独立成科(见《元史》)。元代《世医得效方》卷十七便设有口齿兼咽喉科。参见十三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