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义隆
刘义隆(407年-453年3月16日),即宋文帝(424年-453年在位),小字车儿,中国南北朝时期刘宋王朝的第三位皇帝,宋武帝刘裕第三子,宋少帝刘义符之弟,母文章太后胡道安。初封宜都王,历任前将军、镇西将军等职,元嘉元年(424年)即位,在位三十年,年号“元嘉”。元嘉三十年(453年),刘义隆被太子刘劭弑杀。时年四十七岁,谥号文皇帝,庙号太祖。
- 李元纮
李元纮(?-733年),字大纲,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祖籍滑州(今河南滑县),唐朝宰相,殿中监李道广之子。李元纮本姓丙,曾祖时获赐李姓。早年历任泾州司兵参军、雍州司户参军、好畤县令、润州司马、万年县令、京兆尹、工部侍郎、兵部侍郎、吏部侍郎、户部侍郎。开元十四年(726年),李元纮以中书侍郎之职拜相,授同平章事,并封清水县男。他担任宰相三年,因与同僚杜暹不和,被罢为曹州刺史,后又调任蒲州刺史,因病致仕。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李元纮病逝,追赠太子少傅,谥号文忠。
- 沈祖仙
一作沈祖山。生平无考。《全唐诗》存诗1首。
- 王景
王景(889年—963年),莱州掖县(今山东莱州)人。五代时期后周名将,历仕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北宋六朝。官至凤翔节度使、西面缘边都部署,封太原郡王。乾德元年(963年),王景去世,年七十五。册赠太傅,追封岐王,谥号“元靖”。
- 曹彦约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 程颢
程颢(1032-1085),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洛阳(今属河南)人。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反对王安石新政。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程颢学说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其亲撰及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收入《二程全书》。
- 韩奕
(1269—1318)元绍兴路萧山人,徙钱塘,字仲山。武宗至大元年授杭州人匠副提举。迁江浙财赋副总管。仁宗延祐四年进总管。
- 高启
高启(1336-1373)汉族,江苏苏州人,元末明初著名诗人,与杨基、张羽、徐贲被誉为“吴中四杰”,当时论者把他们比作“明初四杰”,又与王行等号“北郭十友”。字季迪,号槎轩,平江路(明改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洪武初,以荐参修《元史》,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受命教授诸王。擢户部右侍郎。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宫址改修府治,获罪被诛。高启曾为之作《上梁文》,有“龙蟠虎踞”四字,被疑为歌颂张士诚,连坐腰斩。有《高太史大全集》、《凫藻集》等。
- 张维垣
张维垣(1827~1892),字禄兴,号星枢,清屏东长治人。中秀才后,赴苗栗头份教书;同治十年(1871)取中辛未科进士,派任浙江省遂昌县知县,后又调任北京,任考试官,钦加同知衔。辞官回台后仍居苗栗头份,光绪十二年(1886),于当地策划创建义民庙。光绪十八年(1892)卒,享寿六十六。生平作品留存不多,今依《张维垣先生閒吟诗遗稿》编校。
- 王雱
王雱(1044-1076年),字元泽,北宋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文学家,道学、佛学学者。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王安石之子。世称王安礼、王安国、王雱为“临川三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