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诗词古文>白胤谦生平

白胤谦生平介绍

白胤谦(1605年—1673年),字子益,号东谷,山西省阳城县人,明朝进士、清朝政治人物。明朝崇祯十六年(1643年),登进士,改庶吉士。入清后历任高官,康熙二年(1663年)致仕,康熙二年(1663年)五十九岁,染微疾,便遽求致仕。康熙十二年(1673年)卒,年六十九岁。>>查看白胤谦的诗词古文

人物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白胤谦中举人,崇祯十六年(1643年)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入清后授内秘书院检讨,历侍读学士。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改内翰林秘书院检讨,次年任顺天乡试副考官、会试同考官。顺治五年,任内翰林弘文院侍读。次年,任内翰林弘文院侍读学士。顺治十二年,任内翰林秘书院侍读学士、内翰林国史院学士、武会主考官、武殿试读卷官。顺治十三年(1656年)六月,擢升吏部侍郎,顺治十四年(1657年)四月,升刑部尚书。顺治皇帝亲政之后,为加强皇权,注重刑法,颁布《大清律》;但惩奸除恶,惯用重典,常常不以法律而加重治罪。白胤谦独认为:“开国规模,宜崇宏大,务以宽平佐圣治。”所以他凡事都小心谨慎,无论在公堂或是在私宅,律令之书未尝离手,大小案件都依法处置,不敢有丝毫失当。就在白胤谦升任刑部尚书不久,南北科场案发。北闱顺天乡试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因受贿将考生王树德、陆庆曾等录取,被判处死刑立斩,没收家产,父母兄弟流放尚阳堡。南闱江南乡试虽然舆论大哗,但未确指行贿受贿人具体姓名。白胤谦认为案情尚未查实,人命关天,恐怕冤枉了无辜,有待进一步认真推究,方可决断。这时江南举子编撰了《万金记传奇》杂剧,揭露正副主考方猷、钱开宗受贿丑闻。传入禁中,顺治帝大怒,未经过法律程序,便下旨将方、钱二人处斩,家产妻子入官;其它考官及监场官十八人,除一人病死狱中外,均处死刑。白胤谦也因未能及时结案,受到降一级处分。顺治十六年(1659年)九月,苏松巡按王秉衡因贪赃罪被判处死刑,顺治帝下旨将其妻子儿女入官为奴。白胤谦认为根据《大清律》,此罪不应涉及妻子儿女,于是同三法司官员共议,免除了其妻子儿女之罪。顺治皇帝召白胤谦等官员廷对,厉声诘问再三,白胤谦皆援引律例正色以对,只自引罪,但仍坚持要依法裁处。此时,天威严重,廷臣被皇帝诘问者皆惶恐失措,不知所云,而白胤谦则从容不迫,据理侃侃而言,终于使顺治帝不得不服从于法律。但顺治帝年轻气盛,心中不悦,下旨将白胤谦降三级调用,补太常少卿。白胤谦认真考订祀典,议定雅乐,不以进退为意。不久升通政使,他又为冤民叩阍之事向皇帝力争,没有因为前事之故而少为退却。康熙皇帝登基之后,国家有许多大事要定夺,他多次奋颜谏议,必有利于国家人民而后已。康熙二年(1663年)五十九岁,染微疾,便遽求致仕。康熙十二年(1673年)卒,年六十九岁。

文学成就

白胤谦又是著名的文学家和诗人,十四岁便开始作诗,少时所作不下数千百首,长益精进。一生好学不倦,以著书立言为千古事,“海内之文人后学,莫不以北斗仰之”⑶。白胤谦论诗,主张“神韵为上而格调次之”。在康熙年间王士禛“神韵说”理论还没有形成之前,他就强调“神韵为上”的观点,于清初诗歌理论的探索有开先河之功。其诗文著作有《澹宕斋集》《雪帆草》等,后精选诗文,辑为《东谷集》三十四卷;致仕后乡居诗文辑为《归庸斋集》四卷、《桑榆集》三卷。白胤谦与吴伟业、王铎、宋琬等人相交游,继承发扬了杜甫、白居易诗歌现实主义的创作风格,能够深刻地反映社会现实,以质朴无华而著称。如《湖南纪行五百字》,写出了湖南兵燹之后,到处可见“村屋尽毁余,蒿莱殖禽兽”的穷荒景象,表现了他对百姓困苦生活的同情和对太平美好生活的希冀。《役夫谣》写京畿一带人民的生活:“休言民力壮,民实备苦辛。有田被圈界,租税犹在身。荷锄入圈庄,慵作办岁缗。见充河堤卒,舍命赴洪津。”深刻揭露了清初满洲贵族圈地给老百姓带来的种种灾难,令人不忍卒读。在满洲贵族对汉民族疯狂镇压和蛮横圈地的顺治初期,白胤谦作为汉臣,敢于站出来写诗为民请命,其正义感和勇气不能不让人钦佩有加。《述乱》《渔阳估客行》《俸米叹》《冰车行》等纪实的诗篇,字里行间都可以看到当时民间的疾苦。虽然从整体来看,他作品于时政颂扬多而揭露少,但质干精神,不失自然之态,与那些只讲究辞藻华美而空洞无物的庸俗文章自有天壤之别。清儒评价说:“胤谦刻意讲学,故所作直抒胸臆,不以文字求工也。⑷”邓之诚先生谓其文“虽无文采,而不失雅正。明季乱历,清初掌故,皆探讨,是亦足以传矣”。

猜你喜欢

  • 刘大櫆

    刘大櫆(1698——1780),字才甫,一字耕南,号海峰,今枞阳县汤沟镇陈家洲人。刘大櫆修干美髯,性格豪放,纵声读古诗文,韵调铿锵,喜饮酒,好吟诗。受教于同乡吴直,才华出众。雍正七年(1729年)和雍正十年(1732年),两次参加考试都登副榜。刘大櫆60岁后为黟县教谕。几年后告归,居枞阳江滨不再出游,以文学教授生徒。大櫆著作有《文集》10卷《诗集》6卷《古文约选》48卷、《历朝诗约选》93卷、《论文偶记》1卷,纂修《歙县志》20卷。逝世后,安葬在今金社乡向荣村刘家苕箕地,墓为省级文物。

  • 夏宝松

    五代时庐陵吉阳人。少隐庐山,从江为学诗。与刘洞俱有诗名,《宿江城》诗尤为人称诵,时号“夏江城”。性黩货,门人多私赂之。

  • 周棐

    四明人,字致尧。尝为宣公书院山长。善诗。有《山长集》。

  • 李东阳

    李东阳(1447年-1516年),字宾之,号西涯,谥文正,明朝中叶重臣,文学家,书法家,茶陵诗派的核心人物。湖广长沙府茶陵州(今湖南茶陵)人,寄籍京师(今北京市)。天顺八年进士,授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充东宫讲官,弘治八年以礼部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直内阁,预机务。立朝五十年,柄国十八载,清节不渝。文章典雅流丽,工篆隶书。有《怀麓堂集》、《怀麓堂诗话》、《燕对录》。

  • 曹安

    曹安民(?-197年),字安民,名不详。东汉时期人物,曹德之子,曹操之侄,曹昂的堂兄弟,曹丕的堂兄,死于宛城之战。按曹丕《典论》记载的“亡兄孝廉子脩、从兄安民遇害。”等情况来看,安民应该是曹操侄子错不了,曹丕是他们属于兄弟关系肯定不会弄错。另外从典论的记载来看安民是和子脩并提的,子脩是曹昂的字,安民则肯定也是字不是名,至于三国志中记载则应取自曹丕之《典论》但陈寿又不知曹安民其名,故写为“长子昂、弟子安民”。

  • 罗绍威

    罗绍威(《旧唐书》作罗威,877年-910年),字端已,魏州贵乡(今河北大名)人,唐末五代军阀,魏博节度使罗弘信之子。888年,罗绍威被任命为魏博节度副使。898年,继任节度使。后升为检校太傅、兼侍中、长沙郡王。904年,罗绍威因营建洛阳太庙有功,加检校太尉、进封邺王。905年,罗绍威在宣武节度使朱温的援助下,诛杀魏博牙兵,根除了延续二百年的牙兵之患。但是,自己也是元气大伤,只得依附朱温。后梁建立后,罗绍威被加封为守太傅、兼中书令,深受梁太祖朱温信任。910年,罗绍威病逝,年仅三十四岁,在镇十七年。追赠尚书令,谥号贞庄。

  • 文征明

    文征明(1470-1559),原名壁,字征明。四十二岁起以字行,更字征仲。因先世衡山人,故号衡山居士,世称“文衡山”,明代画家、书法家、文学家。汉族,长州(今江苏苏州)人。生于明宪宗成化六年,卒于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年九十岁,曾官翰林待诏。诗宗白居易、苏轼,文受业于吴宽,学书于李应祯,学画于沈周。在诗文上,与祝允明、唐寅、徐祯卿并称“吴中四才子”。在画史上与沈周、唐寅、仇英合称“吴门四家”。

  • 石颐

    字正也,号养斋,又号顽仙,江苏如皋(广陵思古编作泰州)人。以增贡生考授州同知。山水法王原祁。

  • 郑露

    郑露(748年—818年)字恩叟,初名褒,又名灌三,莆田人,生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40年)三月十五日辰时。唐肃宗乾元三年(760年)举明经进士,德宗贞元元年(785年)八月初一偕同同祖弟郑庄、郑淑至莆田,在南湖山祖坟侧创建了闽地第一所学堂“湖山书院,开创了莆田文化教育之先河,换来“十室九书堂,龙门半天下”的人文荟萃局面。由于三先生开莆田文献名邦、海滨邹鲁之先河,世人尊他们为“南湖三先生”。

  • 木华

    (约公元二九0年)字玄虚,广川人。生卒年不详,约晋惠帝初年前后在世。为杨骏主薄。作《海赋》,(见《文选》)文甚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