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淑履
山东莱阳人。高荫栐妻。早寡,为人佣纫以生。教三子读书成名,远近以女师尊之。有《峡猿草》、《绿窗小咏》。
- 余镗
余镗,新会人。明神宗万历十年(一五八二)举人,二十三年(一五九五)就清河教谕,迁融县知县,以入觐卒京邸。事见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七五。
- 李斯
李斯(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汝南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1-2] 。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参与制定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李斯的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基本格局。秦始皇死后,勾结内官赵高伪造遗诏,迫令公子扶苏自杀,拥立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秦二世二年(前208年),父子腰斩于咸阳,夷灭三族 。
- 晁宗慤
晁宗悫,字世良,生于太宗雍熙二年(985年)。以父荫为秘书省校书郎,屡献歌颂,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召舍人院赐进士及第,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除馆阁校勘兼注释御集检阅官。仁宗天圣二年为集贤校理,曾校定《黄帝内经》、《素问》、《难经》、《巢氏病源候》等医学文献。累迁至尚书祠部员外郎,天圣九年为知制诰。景祐三年,人翰林为学士,后兼龙图阁学士、权发遣开封府事,康定元年任参知政事,庆历二年(卒,享年五十八,赠工部尚书,谥文庄。《宋史》卷三。五有传。著述有《文林启秀》十卷、《晁宗悫文集》四十卷、《外制集》十卷。有二子:仲衍、仲蔚。
- 曾布
曾布(1036年11月3日—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江西南丰人。汉族江右民系。北宋大臣,曾易占之子,曾巩异母弟,曾任北宋右相。世称“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曾作为王安石的助手推行新政,徽宗时出任丞相,谥“文肃”,《宋史》有传。
- 毛伯温
(1482—1545)明江西吉水人,字汝厉,号东塘。正德三年进士。授绍兴府推官。嘉靖中累官刑部尚书,改兵部,总督宣大山西军务。安南内乱,朝议用兵,伯温奉命南征,年余不发一矢,终于和平解决。加太子太保。在兵部多所兴革,为近侍所怨。后以鞑靼兵深入内地,削籍,后追谥襄懋。有《毛襄懋集》、《东塘集》。
- 张祜
张祜(hù)(约785年—849年?),字承吉,唐代清河(今邢台市清河县)人,诗人。家世显赫,被人称作张公子,有“海内名士”之誉。早年曾寓居姑苏。长庆中,令狐楚表荐之,不报。辟诸侯府,为元稹排挤,遂至淮南寓居,爱丹阳曲阿地,隐居以终。张祜的一生,在诗歌创作上取得了卓越成就。“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张祜以是得名,《全唐诗》收录其349首诗歌。
- 张骏
(307—346)十六国时前凉国君,字公庭。张寔子。建兴十二年(东晋明帝太宁二年)嗣其叔张茂为凉州牧西平公,并受前赵封凉王之号。建兴十五年(东晋成帝咸和二年),骏乘前赵被后赵战败,出兵攻前赵秦州诸郡,大败,失河南地。及石勒杀刘曜,骏因长安乱,复收河南地。全盛时,尽有陇西之地,控制西域诸城邦,虽称臣于晋,而不行中兴正朔。建兴三十三年(东晋穆帝永和元年),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假凉王,仍用建兴年号。在位二十二年卒。
- 郑方坤
福建建安人,字则厚,号荔乡。雍正元年进士。官至兖州知府。好搜罗文献。有《蔗尾集》、《经稗》、《五代诗话补》、《全闽诗话》、《国朝诗钞小传》等。
- 钟渤
钟渤(一四五七—一五二八年),字元溥,号东冈。东莞人。明孝宗弘治六年(一四九三年)进士,任官吏部。八年,调刑科给事中,巡京仓,劾太监不法罪状。又奉命查山西库银盗失案,得其实情,时称神明。历官吏科右给事中、兵科左给事中、兵科都给事中。服父丧告归。武宗正德二年(一五〇七),补工科都给事中。被太监刘瑾忌恨构陷,四年,出为浙江参议。值旱灾,发仓赈饥,民受其惠。瑾诛,升云南左参政。以鲠直不容于权势,遂辞归。世宗嘉靖二年(一五二三),晋大中大夫。卒于家。著有《东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