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颢
程颢(1032-1085),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洛阳(今属河南)人。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反对王安石新政。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程颢学说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其亲撰及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收入《二程全书》。
- 曹明善
曹德,字明善,衢州(今浙江衢县)人。曾任衢州路吏,山东宪吏。后至元五年(一三三九)曹德在都下作〔清江引〕(又名〔岷江录〕)二曲讥讽权贵伯颜擅自专权,杀害郯王彻彻笃,锻炼诸狱,延及无辜。大书揭于五门之上,因此名声大噪。明·贾仲明称他“神京独赋《长门柳》(即〔清江引〕首句),士林中逞俊流,万人内占了鳌头。”因伯颜缉捕,乃南逃吴中僧舍避祸。居数年,伯颜事败,方再入京。他与任则明、马昂夫等相交。任作有〔清江引〕《曹明善北回》曲。曹则有〔喜春来〕《和则明韵》曲、〔小梁州〕《侍马昂夫相公游柯山》曲。
- 郑之珍
郑之珍,字汝席,号高石,明万历补邑庠生。后来祁门县文化部门,在渚口乡清溪村发现了郑之珍夫妇合葬墓及《清溪郑氏族谱》,确认他为祁门县渚口乡清溪人。郑之珍在《新编目连戏救母劝善戏文》序中自述:“幼学夫子而志春秋,惜文不趋时,而学不获遂,于是萎念于翰场,而游心于方外。
- 湛方生
湛方生,东晋诗人。籍贯与生卒年均不详。据他的《庐山神仙诗序》提到“太元十一年”一语,可知他当生活于东晋后期,孝武帝时人,曾任西道县县令、卫军咨议,后辞官归隐。《隋书·经籍志》载《湛方生集》共10卷,今佚。今人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辑其诗9首,另有一些佚句。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辑其文和赋18篇。
- 梁鸿
梁鸿,字伯鸾,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人,生卒年不详,约汉光武建武初年,至和帝永元末年间在世[1] 。少孤,受业太学,家贫而尚节介。学毕,牧豕上林苑,误遗火延及他舍。鸿悉以豕偿舍主,不足,复为佣以偿。归乡里,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妻以女,鸿尽谢绝。娶同县孟女光,貌丑而贤,共入霸陵山中,荆钗布裙,以耕织为业,咏诗书弹琴以自娱。因东出关,过京师,作《五噫之歌》。章帝(肃宗)闻而非之,求鸿不得。乃改复姓运期、名耀、字侯光,与妻子居齐、鲁间。终于吴。
- 朱秉成
朱秉成,字文川,浙江山阴人。光绪己丑进士,官常熟知县。有《寄毡诗文草》。
- 李焕
李焕,字仲文,小字丑瑰,北魏官员,赵郡平棘人。李焕,中书侍郎李盛兄弟隆的后裔。李焕有才干,与郦道元一同为李彪所知。恒州刺史穆泰占据代都而谋反,书侍御史李焕与任城王元澄审问查究他。李焕先驰马到州,宣旨晓谕,于是拘捕穆泰等人。景明初年,齐豫州刺史裴叔业用寿春之地归附,李焕以司空从事中郎为军司马,与杨大眼、奚康生等人迎接,从而执掌扬州事,赐爵容城伯。到荆蛮骚动,敕令李焕兼任通直散骑常侍慰抚他们,投降的有一万多家。任梁州刺史。当时武兴氐杨集起起兵叛逆,诏令李焕代任平西将军,督偏将大败集起的军队。又击败秦州叛贼吕苟儿,以及斩杀氐王杨定。返回朝廷,生病去世,赐赠幽州刺史,谥号为昭。
- 秦用中
秦用中(1446-1516),字择之,号豫斋。明无锡人。璠子。弘治十八年(1505)贡生。官安仁训导、泰顺教谕。工诗,攻古文。与李梦阳、何景明等相唱和,尤善边贡,才望重于一时。
- 辛弃疾
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徐兰
江苏常熟人,字芬若,一字芝仙,号芸轩。流寓北通州。诗得王士禛指授。画工花卉,尤长白描人物。交游甚广,曾与王翚、王原祁等二十九人合作《芝仙书屋图》,题跋者六十人。卒年七十余。有《出塞诗》、《芝仙书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