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卷。清蔡殿齐编纂。蔡殿齐字梅庵,生卒年及仕履均不详。本书系清代妇女诗歌总集,自朱中楣《镜阁新集》至万梦丹《韵香书室吟稿》,共选入作家九十九人,每人各一集,集各一卷。以天干甲、乙、丙、丁、戊、己、
三十卷。明钟芳撰。钟芳生平见《春秋集要》条。《琼州府志》载芳诗文集二十卷。此集文二十四卷,诗六卷,与志不符。有误。第二十卷、第二十一卷为读书札记。第二十二卷为皇极经世图续,所推起宋神宗,迄明嘉靖。第二
二卷。明王世懋(1536-1588)撰。世懋字敬美,王世贞弟。江苏太仓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以家难归。后授南礼部主事,迁尚宝司丞,出为江西参议,迁陕西副使,改福建,又擢为南太常寺少卿。移疾
四卷。编者佚名。“其书纪金太祖、太宗用兵克宋之事,故以‘吊伐’命名。盖荟萃故府之案籍编次成帙者也。”(《四库全书总目》)金太祖天辅六年(1122)以前旧牍不存,故只立一条,略存起事梗概。天辅七年(11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九卷。清杨守敬撰。杨守敬,湖北宜都县人。举人,入民国卒。是书考据诸史和《通典》、《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舆地广记》、《舆地纪胜》、《水经注》、《长安志》、《西域记》等书,分雍州(卷一)、梁州
十二卷。民国刘钟英,马钟琤等纂修。刘钟英,河北大城县人。马钟琤,邑人。民国三年(1914)东安县改名为安次县,县议会推举刘钟英、马钟琤重修县志。刘、马俩人则取旧志“阙者补之,冗者删之,略者详之,谬者纠
一卷。补遗附图一卷。清黄世本(生卒年不详)撰。黄世本,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生活于清光绪年间。黄世本《蚕桑简明辑说》序中谈到了该书的成书过程:“……适见澄江吴君孔彰所著《蚕桑捷效书》,一再披览,说甚
一卷。南朝梁人庾肩吾(487-551)撰。庾肩吾,字子慎,一字慎之,南阳新野(今河南新野)人。庾肩吾自幼天资颖慧,八岁即能赋诗,后成为南朝时期著名的文学家。庾肩吾初为晋安王国常侍,曾奉王命与刘孝威等共
一百卷。梁沈约(411-513)撰。沈约,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武康镇)人,史学家、文学家。沈约靠母亲抚养成人,历任宋、齐、梁三朝显宦,“该悉旧章,博物洽闻”(《梁书·沈约传》)。宋时为尚书度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