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辩正论

辩正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632)。有十二篇,即:第一、三教治道篇,第二、十代奉佛篇,第三、佛道先后篇,第四、释李师资篇,第五、十喻篇。第六、九箴篇,第七、气为道本篇,第八、信毁交报篇,第九、品藻众书篇,第十、出道伪谬篇,第十一、历代相承篇,第十二,归心有地篇。在十代奉佛篇中,列述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造寺度僧之事迹。十喻、九箴两篇,因道士李仲卿作《十异九迷论》贬斥佛教,故以“十喻”加以说明,以“九箴”加以诫之。在出道伪谬篇中,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在归心有地篇中,列梁武帝舍道敕,梁邵陵王舍道启,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此书与《破邪论》一样,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贞观元年(627),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太宗不从。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诬称他的《辩正论》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有罔上之罪。太宗闻言大怒,令汰僧尼,逮捕法琳,判他死刑。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看有无灵感,以观后效,再做论处。期至,法琳回答太宗所问:“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辩正论》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另外,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

猜你喜欢

  • 乐述

    三卷。清毛乾乾撰。乾乾字心易,别号匡山隐者,精天算之学,著述甚丰。此书前有张沐、潘元丰序及自序,共分三卷:上卷为审音第一,论述五声十二律次序、度数、积实及律管空谷成围径法、律管勾股求围径、律管弧矢验围

  • 历代小史

    一百零六种,一百零六卷。明李栻编辑。李栻字子敬,一字孟敬,江西丰城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隆庆五年(1571)由肥县知县选河南道御史,万历元年(1573)为湖广巡按,后官至浙江按

  • 通鉴纪事本末

    四十二卷,袁枢撰。袁枢(1131~1205),字机仲,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瓯)人,南宋著名历史学家。孝宗初,试礼部词赋第一,调温州判官,后为礼部试官。乾道九年(1173),出为严州教授,在此期间,编纂成

  • 读史记十表

    十卷。清汪越撰,徐克范校。汪越,字师退,又字季超。南陵(今安徽繁昌县)人。康熙举人,史学家,著《读史记十表》、《二楼小习》、《绿影草堂集》。徐克范,字尧民。南阳人。十表是同友人商榷完成的。《四库提要》

  • 奚囊杂纂

    见《奚囊广要》。

  • 二刻拍案惊奇

    四十卷。明凌濛初(详见《初刻拍案惊奇》)编撰。白话短篇小说集,“二拍”的第二种。每卷一篇,第四十卷《宋公明闹元霄》为杂剧,第二十三卷《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与《初刻》第二十三卷重复,故该书实

  • 宗徒列传

    不分卷。意大利人高一志(1566-1640)撰。高一志为意大利耶稣会士,1605年到南京传教,1640年死于山西。著有《空际格致》等书。此书是其《圣人行宝》七卷(历述天主教宗徒、教皇、殉教人及其它诸名

  • 论语鲁读考

    一卷。清徐养原(1760-1827)撰。养原字新田,号饴庵,浙江德清人。著有《周官故书考》四卷、《仪礼今古文异同疏证》五卷、《顽石庐经说》、《法言李轨注》十三卷。是书考郑注中的鲁读,郑注依据的是《张侯

  • 满汉合璧内阁票本式样

    不分卷。是书为清内阁票拟通本式样及部本式样,亦名《丝纶》。无辑录人姓名,亦无撰刻年月。清内阁票拟本章,要求满汉字并用,是书即为求其彼此相合,将一些通行要语辑录为巾箱小本,以备票拟时用。清朝初年,即有这

  • 滕王阁续集

    十九卷。明李嗣京(约1642前后在世)编。李嗣京,江苏扬州人。生卒年不详。崇祯元年(1628)进士。官南昌府推官。巡抚谢学龙嘱其取明中叶以后滕王阁中赋咏,编成此集。盖以续正德中董遵所辑。《四库全书》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