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补正
即《资治通鉴补》。
即《资治通鉴补》。
十四卷。容庚撰。参见《金文编》。此编专收秦汉金文,体例与《金文编》大体相同。1924年,容氏曾拟以殷周金文为上编,秦汉金文为下编刊出。但下编仅得五百余字,重一千一百余字,采摭未富,故未印行,便将殷周金
十卷。明黄佐(1490-1566)撰。黄佐,字才伯,号泰泉,香山(今广东省中山市)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佐学以程、朱为宗,惟理气之说,独持一论。学者称“泰泉先
二卷。清孔广居(生卒年不详)撰。广居字千秋,号瑶山,江阴(今属江苏)人,孔子七十世孙。是书把《说文解字》的可疑之处汇成一编,本顾炎武十部韵目分隶各字,而以《论六书条例》冠于前。凡《说文》之可疑者,参以
一卷。清张象津撰。象津字汉渡,号莪石,别号雪岚,新城(今属山东)人,官至济宁州学正。张氏以为,周制车名甚繁,不外大车、小车二端,乃取《考工记》中论车者,加以注释,于小车注释尤详,大车附见于后,遂成此书
十四卷。明王守仁(1472-1529)撰。守仁为明代诗文作家、哲学家。字伯安,自号阳明子。余姚(今属浙江)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兵部。因忤宦官刘瑾,杖阙下,谪贵州。后起为南刑部
不分卷。清黄奭辑。河图圣洽符名取意于“圣德洽于天下”一语。所辑共六十条,全部取自《开元占经》。内容多与星占之事有关。共分四类,第一类为五星干犯、第二类为客星干犯、第三类为流星干犯、第四类为各星之变易。
一百卷。亦称《唐宋白孔六帖》,《白氏六帖》,《白氏六帖事类集》,或《白氏经史事类六帖》,唐白居易(772-846)、宋孔传(生卒年不详)编撰。白居易,字乐天,晚年自号香山居士,下邦(今陕西省渭南县)人
一卷。梁严植之撰。清马国翰编辑。严植之字孝源,秭归(今属湖北)人,南朝梁经学家。官至中抚记室参军,兼博士。笃好郑学,撰《凶礼仪注》四百七十九卷。隋志有“梁王经博士严植之《孝经注》一卷”,书已亡佚。据史
二卷。明姚应仁撰。姚应仁详《檀弓原》条。此书成于万历二十三年(1595),据伪石经本攻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书中多引佛经以为论据,旨在援佛入儒。《四库全书》采用者为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六卷。《外集》一卷。明邹德涵(约1585年前后在世)撰。邹德涵字汝海,号聚所。邹守义之孙。江西安福人。生卒不详。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官至河南按察司佥事。著有《邹聚所文集》。此集共六卷,诗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