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拈字
七卷,《补遗》一卷。清王玉树(1764-1843)撰。玉树字松亭,安康(今属陕西)人。乾隆五十四年(1789)拔贡,尝权惠州府通判。此书为考订《说文解字》之作,分为《考经》、《辨体》、《审音》、《订误》、《较附》、《正讹》、《序志》七篇,其考据多所取资,条分缕析,颇可一观。是书嘉庆六年(1781)始刊,嘉庆八年(1783)有芳梫堂刻本。
七卷,《补遗》一卷。清王玉树(1764-1843)撰。玉树字松亭,安康(今属陕西)人。乾隆五十四年(1789)拔贡,尝权惠州府通判。此书为考订《说文解字》之作,分为《考经》、《辨体》、《审音》、《订误》、《较附》、《正讹》、《序志》七篇,其考据多所取资,条分缕析,颇可一观。是书嘉庆六年(1781)始刊,嘉庆八年(1783)有芳梫堂刻本。
不分卷。清杨廷芝撰。杨廷芝字仁圃,山东蓬莱(今山东蓬莱)人。是书题云“遵朱会通”,大旨详于自序。廷芝以为朱子教人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故《宪问》篇“不患”章尝四见,而注云,凡指同而文不
十卷。明余养蒙撰。养蒙,临海(今属浙江)人。生卒及事迹不详。该书乃养蒙奉南京都御史耿定力之命而编撰。因当时社会流行专重科目的风气、故养蒙采录历代士子出于太学和以赀郎起家为官的人的事迹,编成此书,上起战
五卷。事行纪略一卷。明周思兼(生卒年不详)撰。周思兼字叔夜,号莱峰,松江华亭(今上海)人。少有文名。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除平度州知州。举治行第一,当迁。州人走阙下以请,乃复留一年。擢工部员外
七卷。清颜光敏(1640-1686)作。颜光敏,字逊甫、修来、号乐圃。曲阜(今属山东曲阜市)人。康熙六年(1667)进士。官任国史馆中书舍人、礼部主事、考功司郎中、《一统志》纂修官等。好周游名山大川,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二卷。明张炼(生卒年不详)撰。张炼,字伯纯,武功(今属陕西省)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官至湖广按察司佥事。著有《经济录》、《太乙诗集》等。此书共分上、下二卷,上卷论述捍御西北少数民族之计,皆
一卷。明李奎撰。李奎为明代诗人,字伯文,号珠山,又号龙珠山人。归安(浙江吴兴)人。生平事迹见《李伯文诗集》文。他听说李攀龙、徐中行及山人谢榛等结成诗社,便带着自己所作的诗前去造访,诸君子极为惊讶,便邀
一卷。元耶律有尚撰。耶律有尚字伯强,号迂斋,东平(今属山东)人。生卒年不详。官至昭文馆大学士,卒年86,谥文下。好程朱理学,受业于元代著名理学家许衡门下。许衡字仲平,学者称为鲁斋先生。本书即记述其事迹
三卷。明邝露撰。邝露,生卒年不详。字湛若。南海人。曾为诸生。以忤邑令,弃家走粤西。为瑶女云亸娘书记。熟悉当地山川、风土、仪物、著此书。书前有张沅序,薛案崇祯八年(1635)序。卷上,记土司及各部落的制
一卷。清文静玉撰,文静玉生卒年不详,字湘霞,本姓高,因仰慕明末女画家文俶,随改姓文,江苏吴县(今苏州)人,为钱塘陈文述之侧室。清代诗人,书画家。此书有道光三年(1823)刊本,与管筠《小欧波馆诗文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