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卷首一卷,清韩清桂修,陈昌纂。韩清桂,曾任铜梁县知县。陈昌,邑人,进士。铜梁县明代志毁于兵燹,逮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县令郑王臣从事搜辑,仅人物、艺文二志。嘉庆十三年(1808)县令吕清踵事增
一卷。又题《皇元圣武亲征录》。著者不详。记元太祖成吉思汗、太宗窝阔台两朝史事,成书于元世祖时期。元朝太祖、太宗《实录》多取材于此。有些记事为《元史》、《元朝秘史》所无,可补其阙,因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一卷。清郭焌(1714-13755)撰。郭焌字昆甫,湖南善化人。雍正十三年(1735)拔贡,乾隆九年(1744)举人。官国子监助教。郭焌制艺有名于时,所著罗洋草诗文一时为人传诵。此其所著古文辞赋,为序
四卷。清庄咏撰。庄咏字赓唐,山东城阳(今山东鄄城)人。官至直隶沧州知州。是书首有乾隆五十九年(1794)庄咏自序,又有道光二十三年(1843)李汝峤序。经文之后,首列集注,次列诸家之说,用双行小字。集
二卷。明陈斗(生卒年不详)编。陈斗,字民仰,祁阳(今属湖南)人。官永宁县主簿。浯溪,水名,源出祁阳西南松山,东北流入湘江,水清石峻,唐代诗人元结爱其景致,居于溪畔,并起此名。他的《中兴颂》、《颜真卿书
十二卷。明徐师曾撰。师曾字伯鲁,江苏吴江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官至吏科给事中。师曾初从吕祖谦之说,著《古文周易演义》一书,不传。后因明代取士用注疏本,才又撰著此书。大旨以阐发《本义》为主。
四卷。明李春芳撰。李春芳字石麓,江苏兴化人,生平事迹不详。该书为公案小说,记明代清官海瑞(刚峰)断案决狱之事。全书七十一回,每回演述一个故事,而以审案人海瑞贯串各篇。据历史记载,海瑞为官清正刚直,敢于
一卷。该志首尾残缺,不著撰人姓名,据莫高窟条称,至今大汉乾珮二年(949),而知此书作于五代时后汉隐帝乾珮二年。该书较《沙州都督府图经》与《敦煌录》均为简略,文辞也不及二书优美,且传写多误。如玉女泉误
① 二卷。清桑调元撰。桑调元字弢甫,钱塘(今属浙江杭州)人,生卒年不详。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官至工部主事。此书分上下二卷,每卷又分五个子卷,计500条。该书主旨在于阐发《四书章句集注》未尽之义
二十卷首一卷,清周硕勋修,王家宪纂。周硕勋,湖南宁乡人,举人,乾隆十六年(1751)任廉州知府。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何御创修郡志,至康熙五十一年(1712)皆有增辑。乾隆十六年(1751),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