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方
见《肘后备急方》。
见《肘后备急方》。
一卷。南朝周续之(377-423)撰。清王谟辑。《宋书》、《南史》周续之传皆云周氏通毛诗,然其著作见于著录者唯有《圣贤高士传注》三卷。《毛诗序义》为清王谟从《北堂书钞》、《颜氏家训》中各辑一条,《匡谬
四卷。清芮长恤撰。长恤字蒿子,原名城,字严尹。溧阳(今属江苏)人。前明诸生。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朱熹《通鉴纲目》包括正纲和分注。因为系出自朱子,故其间舛漏,世皆牵强解释。长恤考其本源,知分注非出于朱子之
不分卷。西欧克拉格(生卒年不详)著,美国人赫士译。克拉格国籍不详。赫士有《光学揭要》一书,已著录。《诸教参考》共八章,取论神、论罪、论得救、论来世、论道德五大端,以基督教理攻诸教之说,也是基督教徒扬诩
一卷。清丁大任撰。此书记清顺治十年(1653)随袁巡抚赴湖南事,所叙皆风景细琐之语,颇不足存。但其记当时景物,也颇有致故姑存其目。
十卷。清胡鸣玉撰。鸣玉字廷佩,号吟鸥,江南青浦(今上海市青浦县)人。贡生,乾隆元年(1736年)荐举博学鸿词。是编旨在订正文字写法与读音谬误,性质近于《匡谬正俗》,考证常见文字写法与读音谬误,分条辨析
一卷。清黄宗羲(1610-1695)撰。黄宗羲见《宋元学案》。全书成于康熙二年(1663),分“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取士”、“建都”、“方镇”、“田制”、“兵制”、“财计
五卷。明邓球(生卒年不详)撰。邓球,字应明,自号三吾寄漫子,祁阳(今属湖南省)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曾任户部郎中、铜仁府知府等职,致仕归。著有《闲适剧谈》等。此书前四卷分别题为元集、亨集、利
六卷。林纾编。林纾,闽县(今属福建省福州市)人。清光绪中节录《明史纪事本末》以成该书,供教授明史之用。传本有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五成学堂铅排本。
一卷。清魏裔介(?-1686)撰。《风宪禁约》记载了巡行约法五十四条。史书上不见有魏裔介巡按外省的记载,不知《风宪禁约》作于何时。《风宪禁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一卷(石经汇函本)。清王昶(1725-1806)撰。昶字述庵,江苏青浦(今属上海市)人。乾隆甲戌进士,官刑部侍郎,著有《春融堂集》、《金石萃编》等。此书本是《金石萃编》中蜀毛诗石经残本跋尾,后从《萃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