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潜夫论

潜夫论

十卷。汉王符(约公元108-174)撰。王符字节信,自称潜夫,东汉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东南)人。少好学,有志操,与世不合。仕人更相引荐,而符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志意蕴愤,仍隐居著书三十余篇,以讥当世得失,不欲章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论》。是书,《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皆有著录。原书三十六篇,今存本为三十六篇。其篇目如下:第一卷:一《赞学》二《务本》、三《遏力》、四《论荣》、五《贤难》。第二卷:六《明暗》、七《考绩》、八《思贤》、九《本政》、十《潜叹》;第三卷:十一《忠贵》、十二《浮侈》、十三《慎微》、十四《实贡》;第四卷:十五《班录》、十六《述赦》、十七《三式》、二十《衰制》;第五卷:二十一《劝将》、二十二《救边》、二十三《边议》、二十四《实边》;第六卷:二十五《卜列》、二十六《正列》、二十七《相列》,第七卷:二十八《梦列》、二十九《释难》;第八卷:三十《交际》、三十一《明忠》、三十二《本训》、三十三《德化》、三十四《五德》;第九卷:三十五《志氏姓》;第十卷:三十六《叙录》。是书反映了王符在政治上继承先秦的“民本”思想,强调“国以民为基,贵以贱为本”;抑末务本,富国富民;对东汉后期的社会政治,采取尖锐的批判态度。在自然观上,坚持唯物主的“天道观”,以“元气”为宇宙本体,认为“道”由气所变,“道之为物”,“莫不气之所为也”。在认识论上,强调学习的重要性,指出上圣“犹待学问,其智乃博,其德乃硕”,又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对宗教迷信采取批判的态度。符之著书在桓帝时,故所说多切汉末弊政。《潜夫论》贯彻始终的是王符的政治思想和政治主张。这里有宝贵的遗产,可引以为鉴。如贵民、务本、重法、考绩、反侈、求实、实边等思想都颇有价值。是书有多种版本:其无注本《潜夫论》十卷,汉王符撰。元大德间刻,系与《白虎通》、《风俗通》合刻。民国间上海商务印书馆据胡氏本影印《元明善本》书。清嘉庆中刻《广汉魏丛书》本。《四部丛刊》本,其注解本《潜夫论》十卷,清汪继笺。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肖山陈氏刻《湖海楼丛书》本。民国二十四年(1935)上海世界书局排印《诸子集成》本,其辑佚本:《潜夫论佚文》一卷,清王仁俊辑。《经籍佚文》稿本,通行本,1979北京中华书局排印本。

猜你喜欢

  • 经苑二十五种

    二百五十卷。清钱仪吉(1783-1850)编。钱仪吉字霭人,一作蔼人,初名逵吉,号衎石,又号心壶、新梧,浙江嘉兴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户部主事、累迁给事中。后因事罢官,主

  • 石洲诗话

    八卷。清翁方纲(1733-1818)撰。翁方纲,字正三,号覃溪,晚号苏斋。直隶大兴(今北京市)人。乾隆十七年(1752)进士,官至内阁学士。他学识渊博,精通考据、金石、书法,兼工诗文。著作有《复初斋文

  • 纠谬正俗

    《匡谬正俗》宋人之称,避太祖讳所致。详见“匡谬正俗”。

  • 禽经

    一卷。旧题春秋时晋国师旷撰、西晋张华(232-300)注。师旷,字子野,生卒年籍贯均不详。目盲,善弹琴,为晋国乐师。据史书记载,其辨音能力极强,听音能知交战双方的胜负,听乐能知国家的兴盛衰亡。相传著有

  • 湛然堂诗稿

    不分卷。明陈汝(约1570年前后在世)撰。陈汝,字席珍,江西高安人。生卒年不详。官江西广昌县知县。其自叙诗注云:望五贡荐。盖由贡生起家。是集为其子陈邦纶属陈起元所选定。《四库全书总目》称其,格意颇为平

  • 西洋番国志

    不分卷。巩珍撰。巩珍,生卒年不详。号养素生。南京人。以从军而提升为幕僚。明宣德五年(1430),以幕僚身份随郑和出使西洋,往还三年。所历诸番有占城、爪哇、暹罗、旧港、哑鲁、满剌加、苏门答剌。那孤儿、黎

  • 越中先贤祠目

    一卷。清李慈铭(见《汉书札记》)撰。该书记汉代至清代浙江地方名士贤达凡二百二十二人。首写先贤祠之缘起,次定崇祀先贤之例,意在严格选择界限。此书为慈铭撰写并刊行。现有光绪十一年(1885年)刊本。

  • 赐书堂诗选

    八卷。清周长发(1696-?)撰。周长发,字兰坡,又字石帆,(一作别号石帆),山阴(今浙江绍兴市)人。卒年不详。雍正二年(1724)进士,乾隆元年(1736)中“博学鸿词”科,授检讨,官侍读学士。因事

  • 外国传

    五卷。宋代释昙景(生卒年不详)撰。昙景,亦作县勇,又称昙无竭。所作《外国传》一书,自述游西域事。昙无竭于宋永初元年招集沙门僧猛、昙朗等二十五人,发迹远行,经龟兹、达高昌,过葱岭度雪山,到达罽宾月氏,于

  • 元经

    十卷。隋王通撰,唐薛收续并作传,宋阮逸注。王通(584-617或618),字仲淹,隋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文帝时,任蜀郡司户书佐。曾入长安,献《太平策》十二章,为公卿所阻,不得用。大业末,弃官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