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宋王质(1127或1135-1189)撰。王质字景文,号雪山,郓州(今山东东平)人,后徙居兴国(今属江西)。绍兴年间进士。曾为枢密使张浚幕僚,入为太学正。上疏请孝宗早定战守之策,被忌之者指为异论
四书指《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论语》、《孟子》原各为书,《孟子》至宋代取得经的地位,得与《论语》并立。宋人又以《礼记》中的《大学》、《中庸》二篇与之相配。宋淳熙年间,朱熹作《四书章句
二卷。清王夫之(详见《四书考异》)撰。是书《四库总目》不存。书中“壹是”一条,谓壹即专壹,壹是犹舍专此,对齐治平而言。“三年之丧”一条,谓三年之丧非即父母之丧,《春秋传》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谓后与
六卷。《续编》一卷。《附录》一卷。清方履篯(1790-1831)撰。方履篯字彦闻,顺天府大兴(今属北京市)人,方国栋玄孙。嘉庆举人,知闽县。学问赅博,工诗词及骈体文,善隶书、精鉴赏。尤精志乘之学。纂有
一卷。清郑珍(1806-1864)撰。珍字子尹,晚年号柴翁,贵州遵义人。清学者、诗人,精经学、小学家。道光十七年(1837)举人,以大挑二等选荔波县训导。同治二年(1863)被举荐于朝,特旨以知县分发
二卷。明蔡宗充(生卒年不详)撰。蔡宗兖字我斋,山阴人,正德丁丑(1517)进士,官至兴化府教授。该书以《本性》、《稽数》、《候气》三篇为上卷,以《文声》、《协律》、《制器》、《正度量权》四篇为下卷。其
九卷。附补遗一卷。明陶宗仪(生平详见《国风尊经》)撰。此书载历代能书之人,上起三皇,下至元代。各卷所记如下:卷一,三皇至秦。卷二,汉与三国。卷三,晋。卷四,宋、齐、梁、陈、北齐、隋。卷五,唐与五代。卷
二卷。清刘凝撰。参见《韵原表》。是书上卷为石鼓音训释文,下卷为附录,古今人辨说及诗歌石鼓刻文。以杨慎的伪本《石鼓文音释》为主,根本先谬,又加以意为增减,弥起纠纷,如第四鼓“写”上的“吾”字,第五鼓“需
二卷。《词曲评》一卷。作者不详。诗评有崇祯二年(1629)自序,词曲评有崇祯元年(1628)自序,均自署为石公,其私印则名为亭奭,字以召,其姓则不可考。此编杂采明人诗话、词话、手录成帙,非所自撰。大致
一名《詹氏小辨》,六十四卷。明詹景凤(详见《画苑补益》条)撰。《明史·艺文志》和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均题为《詹氏小辨》。而世所传崇祯五年(1632年)刊本,实为《明辨类函》,盖以后又改名者。此书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