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意注
明赵统(约1550前后在世)撰。赵统,字伯一。陕西临潼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户部郎中。是编所诠释均为杜甫七言律诗。首论拗体,称为“杜甫粗律”,完全是杜撰概念,今人莫名其妙。且自唐以来未闻有粗律一体。集中诠释亦多为臆度,不合作者本意。《凡例》称:“所见杜诗惟虞注二卷。”虽颇有校正,却漫无考证。故多有失实之处。《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明赵统(约1550前后在世)撰。赵统,字伯一。陕西临潼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户部郎中。是编所诠释均为杜甫七言律诗。首论拗体,称为“杜甫粗律”,完全是杜撰概念,今人莫名其妙。且自唐以来未闻有粗律一体。集中诠释亦多为臆度,不合作者本意。《凡例》称:“所见杜诗惟虞注二卷。”虽颇有校正,却漫无考证。故多有失实之处。《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三十六卷。清潘永因(生卒年不详)撰。潘永因字大生,金坛(今属江苏)人。著有《读史津逮》。此书以宋人诗话,说部分类纂辑而成。共五十九门。末附搜遗一卷。用以补充以上各门之所未备者。所引均不著明出处,是本书
二卷。清傅云龙(生卒年不详)撰。云龙字懋元,德清(今属浙江)人。官直隶候补道,著有《实学文导》、《续汇刻书目》等,辑有《纂喜庐丛书》。是书乃为补正程际盛《说文古语考》而作,删三字,补十八字,正其夺、讹
四十五卷。明刘定之(1409-1469)撰。刘定之,字主静。永新(今属江西)人。正统元年(1436)进士,授编修,累官至礼部左侍郎,多所建白,卒谥文安。著有《宋论》、《呆斋集》、《易经图释》等。是集分
一卷。清曾纪鸿(1848-1877)撰。曾纪鸿,字栗诚,湖南湘乡人,曾国藩次子,丁取忠的学生,曾与黄宗宪、左潜于丁取忠指导下在长沙古荷花池的白芙堂共同研究数学。与丁取忠等同撰《粟布演草》第一卷、《对数
二十二卷。无撰者名姓。但题宋人。然此书第二十一卷中引罗洪先、陈献章之语,似为明代作品。其书皆以养浩生问,丹庭真人答的形式贯穿始终。分《却病》、《延年》、《成真》、《了道》四部。论述吐纳之法,兼及容成之
三卷。清谢振定(1753-1809)撰。谢振定字一之,号芗泉。湖南湘乡人。乾隆年间进士,官至御史。因巡视东城,焚烧和珅宠奴所乘之车,人称“烧车御史”。后升为礼部员外郎,因劳瘁卒。谢振定少有才,尚气节,
十二卷。清汪嗣圣修,王霭纂。汪嗣圣,湖北江陵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雍正三年(1725)任朔州知州。王霭详见雍正《朔平府志》。志创修于明弘治年间州守李邦直,嘉靖、万历两朝皆有增修,惜版籍久已
十卷。明张诩(1455-1514)撰。张翊,字廷实,南海(今属广东)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累官至南京通政司左参议。著有《白沙遗言》(已著录)、《东所文集》等。是集为张诩杂咏广州诸古迹的诗集。
二卷。北周甄鸾(生卒年不详)撰。甄鸾,字叔遵,河北无极县人,从其著作年代推测,其主要活动应在六世纪。他在北周曾任司隶大夫(又说司隶校尉),汉中郡守,太山太守,无极男。信佛教,尝撰《笑道论》三卷;通历法
一卷。清阎宝森撰。此书前有“序例”,卷末附有《则坏成赋图》、《九州贡物表》。书的内容对于《禹贡》中的山川水泽,一律用今地名来解释,对于有异说的,则只取其中一家,删尽其他有分歧的解说。本书参证广博,择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