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卷。载龄等奉敕修。载龄,见《户部则例》。是书卷一至卷八为漕粮额征,卷九为征收事例,卷十至卷十五为兑运事例,卷十六为白粮事例,卷十七至二十为通漕运艘,卷二十一至二十三为督运职掌,卷二十四至二十六为
① 五卷。清毛奇龄撰,门人章大来、楼宅中、朱樟、陈佑及其子远宗与侄文辉编定。此书立说异于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而归宗刘宗周,主慎独之说。毛氏恃才好辩,持论难免偏颇,此书也不例外。书后附有其门人子侄之解说
无卷数。明邓淮(生卒不详)撰。邓淮,吉水(今江西省吉水县)人,明成化十七年(1481)进士,官温州知府。其为温州知府,因南宋时温州文人游学二程(程颢、程颐)、张(张载)、朱(朱熹)的有周行己等23人,
八卷。清胡焯(1804-1852)撰。胡焯,字光伯。湖南武陵人。九岁能赋诗。十八岁补县学生员。道光五年(1825)为拔贡。曾八次应乡试,至十九年(1839)始中举。二十一年(1841)中进士,选庶吉士
十六卷,首一卷,清郑一崧修,颜铸等纂。郑一崧,乾隆末年任永春州知州。永春州志可考者始于明万历四年。其后曾数修。郑一崧任县令后,以旧志多有不足处,又设局重纂,终成此书。乾隆五十二年(1787)刻印。共十
十六卷。隋代释慧远(?-592)撰。慧远,俗姓李,敦煌人。幼年丧父,三岁即欲出家,每见沙门心生崇敬。13岁于古贤谷寺从思恩禅师出家。从大隐律师听《四分律》,用心大苦。周武灭法,潜于汤郡,三年诵法华维摩
一卷。清末陈文新撰。文新字石森,湖南邵阳(今湖南省邵阳市)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内容多为追求其同乡先辈王船山、魏默生、邹叔绩之说。其中有些篇目能举其本末,言之成理。而在“说中庸”一篇,断定作者是
一卷。清殷兆镛(1806-1883)自撰。兆镛字补金,又字序伯,号谱经,江苏吴江人。道光二十年(1840)进士。历任编修、侍讲、大理寺少卿、内阁学士、礼部左侍郎等官。光绪七年(1881)以病致仕。此谱
一百七十五卷。明王圻(详见《东吴水利考》条)撰。此书搜采说部,分类编次,为纲者二十八,为目者三百二十。所载引用书目共八百零八种,但其中辗转裨贬、虚列其名者居多。如《三辅决录》、《吴录》、《三齐略记》、
五十六卷。清熊赐履(1635-1709)撰。熊赐履,字敬修,一字青岳,号素九,一号愚斋,孝感(今属湖北)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官至大学士。尊奉程朱理学,主张非《六经》、《论语》、《孟子》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