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倪倬撰。倬字云庄,一字汉甫,青浦(今属上海市)人。笃学嗜古,钻研经典。著有《农雅》、《我我书屋吟稿》、《存善堂文集》等。此书是他的读书笔记。他依据古代经典,辨证诸家《左传》注疏的误说,确有所得
见《醒世姻缘传》。
一卷。清王家督撰。家督号石桥,甘肃靖远人。举人,仕陕西长武县学训导。因入声难于记忆,王氏遂取《佩文韵府》中入声字一千三百七十六字,编成四言耦语,课其犹子。陕西长武人尚蔚为之注释,尚蔚子林焱加以缮写,于
二十六卷。清杭世骏(详见《续方言》)撰。此书主要为作者考订经史之作,卷一至卷三为鸿词所业、卷四为经进讲义、卷五、六为石经考异、卷七至卷十三为《史记》考证、卷十四为礼经质疑、卷十五为经史质疑、卷十六为诸
①四卷。清甄尔节修,孙肯获、罗焕章纂。甄尔节字竹亭,号雁川,陕西施县人。康熙五十年(1711)举人。雍正六年(1728)任屯留县知县。在任期,清廉勤慎,听讼公明,一时颇得屯民之景仰。考屯留旧志,创修于
一卷。汉董仲舒(前179-前104)撰。(董仲舒生平详见《春秋繁露》辞目)。据《隋书·经籍志》载董仲舒集一卷,又注曰梁二卷。《旧唐书·经籍者》、《新唐书·艺文志》俱仍载二卷。《宋史·艺文志》又作一卷。
四十一卷。见《春秋五传平文》。
十二卷。旧本题梁溪流寓李药师撰,但不详其生平事迹。书中自序中称:唐朝李靖以三等法教士,故亦以三等法治病。此书分为十二门,皆为论医目之法,故曰“金鑱”,为取佛书金鑱刮眼之义。
不分卷。清骆培撰。培字坦轩,浙江吴兴(今浙江吴兴)人。是书首有邓钟岳、彭启丰、姚三辰、徐以升序。又有其子骆云仪附言及培自序。自序言“书有正义,有神气。正义在有字句处,神气在无字句处,神气得而正义自见。
四卷。清末耿文光(生卒年不详)撰。文光字斗垣,山西灵石人,同治举人,官至平遥县训导。该谱所记大多为读书、购书、修目录诸事,他事则从略。此人并不高明,很多皆为敝帚自珍。所记止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