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晋贺循(260-319)撰,清马国翰辑。循字彦先,会稽山阴(今浙江省绍兴)人。其先庆普,汉世传礼,世所谓“庆氏学”,族高祖纯,博学有重名。汉安帝时为侍中,避安帝父讳,改为贺氏。循以陆机疏荐,官至
二卷。晋李瀚(生卒年不详)撰。李瀚生平始末亦不详。《五代史·桑维翰传》称:“初,李瀚为翰林学士,好饮而多酒过,晋高祖以为浮薄。”可能就是此人。陈振孙《书录解题》中曰:“补注蒙求八卷,徐子光撰。以李瀚蒙
一卷。明黎民表编。黎民表,字维敬,自号瑶石山人。从化(今属广东)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三年(1534)举人,授翰林院孔目,迁吏部司务。以能文用为制敕房中书。后加官至参议。此编系其家居唱和之诗。卷首自序
不分卷。清代卢文弨(1717-1796)撰。卢文弨见《抱经堂丛书》或《抱经堂文集》条。此书是作者所撰《群书拾补》中的第二十八种。《风俗通义》一书宋代时就已残缺不全,错误也较多。卢文弨根据他所能见到的元
一卷。近人杭辛斋撰。此书将算学与周易相互结合,以阐明易数之大旨。他认为算学与《周易》是相通的,数皆以天地为本,凡演数皆阳顺阴逆、以参天两地为用。数由心生,始于一,本于一,以致无穷,易数与《九章算术》、
见《俨山外纪》。
八卷。清邱之稑撰。之稑字谷士,湖南浏阳人。是书凡八卷,卷首有湖南布政使龚绶的序。此书先考周尺,以定十二律之变,凡箫、篪、笛、笙、竽、埙、琴、瑟、钟、磬之古制无不定。又本朱子《仪礼经传通解》、《诗谱》以
十卷。明乔宇(1457-1524)撰。乔宇为明代诗文作家。字希大,号白岩。山西乐平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授礼部主事。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保,卒谥庄简,赠少傅。其诗作雄健。据《列卿记》载:“乔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顺治十八年(1661),江南苏州吴县新任知县任维初因苛征民赋,平仓获私,激起当地人士不平,诸生倪用宾、沈玬、金圣叹等,遂有抗粮哭庙之举。适清世祖哀诏至,府堂设幕帐,哭临三日,诸生
见《妇人大全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