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草
十卷。明郝敬(1558-1639)撰。郝敬,字仲舆,号楚望,湖北京山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累官至户科给事中。后因劾陈曾不法,赵志皋谋国不忠等案,降累宜兴县丞等职。再降,则辞官而归故。著有《周易正解》等,已著录。此集共十卷,首为《鲰生蠡管》三卷,首载辟佛书,次则辨论经旨之文。又《杂著》三卷,《尺牍》一卷,《家乘》三卷。盖是其《山草堂全书》之一种。敬喜说经,古文非所留意,故其文水准不高。有四库全书本。
十卷。明郝敬(1558-1639)撰。郝敬,字仲舆,号楚望,湖北京山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累官至户科给事中。后因劾陈曾不法,赵志皋谋国不忠等案,降累宜兴县丞等职。再降,则辞官而归故。著有《周易正解》等,已著录。此集共十卷,首为《鲰生蠡管》三卷,首载辟佛书,次则辨论经旨之文。又《杂著》三卷,《尺牍》一卷,《家乘》三卷。盖是其《山草堂全书》之一种。敬喜说经,古文非所留意,故其文水准不高。有四库全书本。
八卷。清刘云份(生卒年不详)编纂。刘云份淮阴(今江苏淮阴县)人。此集为唐诗合集。共八卷。集前,有康熙四十二年(1703)李翰照序。据称刘云份曾有《十三唐人诗》,又辑为此本。此集专选唐代诗人中刘姓八家之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二卷。清张惠言撰。郑玄曾据礼释《易》,为专家之学,虞氏诋之,谓其不得易之门径。张惠言谓:“揆诸郑氏源流本末,盖有合焉,未免曲为附会。然其原文本质发挥经义,足以补康成之缺,正不必援虞入郑,混淆家法也”。
宋刘益(生卒年不可考)撰。《续资治通鉴》载:“(天禧)三年……三月……周怀政………俄于终南山修道观与殿直刘益辈造符命,托神言国家休咎或臧否大臣。”知刘益生活在北宋真宗(998-1023)年间,定州(今
一百二十卷。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1645一1702)定。此集为历代题画诗总集。所录历代题画诗共八千九百六十二首,共一百二十卷,分为三十门。前有玄烨御制序文。是迄今收录题画诗最为宏富的一部。其体例之严
十二卷。明林兆珂(约1589年前后在世)撰。林兆珂字孟鸣,福建莆田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刑部侍郎。著有《诗经多识编》。是编取《昭明文选》所录诸诗,重为编次,以时代先后为序。其训释文义,较旧注
不分卷。清刘豫师撰。书首有自序及凡例,又有其门人温怀璋、袁文焕二序。自序称“读李二曲《四书反身录》,喜其反身二字,切中时病,而所讲书理,又悉以人生日用寻常之事为言,爰仿其意,与子弟门人辈讲学,就人眼前
一卷。原题海上王泌著。王泌,生平事迹不详。因懿文太子最初读书大本堂,故题书名《东朝记》。是书记述明懿文太子和建文帝诸事迹。多为《明史》未载,或有异。有《广百川学海》本。
三十六卷。清崔述(1740-1816)撰。崔述字武承,号东璧,直隶大名(今河北今县)人,著名学者、经学家。其父崔元森治朱子之学,崔述幼承家学,年十四,即泛览群书。乾隆二十七年进士。从乾隆三十六年至四十
六卷,民国邵钦权纂。邵钦权,字季衡,浙江东阳人,毕业于北京筹边高等学校,专攻藏事。《卫藏揽要》稿本,全书六卷,卷首有于长葆序。分为:稽古、山川、风俗、宗教、政治、兵制。每门之下,附有诸小目。此书小目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