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卷。明樊维城(生卒年不详)撰。樊维城,字亢宗,黄冈(今湖北黄冈)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除海盐县知县,迁礼部主事。天启七年(1627)坐事谪上林苑典簿。崇祯帝即位后,上书清治阉党余孽罪
十二卷。旧本题明汤宾尹(生卒年不详)撰。汤宾尹,字嘉宾,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县)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乡举第一,廷对第二,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著有《睡庵集》及《再广历子品粹》等。《明
四卷。明程本立(?-1402)撰。程本立,字原道,号隐,浙江桐乡人。洪武九年(1376),以明经荐为秦王府引礼舍人,以母忧去。复补周府礼官,坐累谪云南马龙他郎甸长官司吏目。历官至右佥都御史,调江西按察
二十四卷。清董诰(?-1818)等奉敕修。董诰,礼部尚书董邦达之子。清大臣,乾隆十八年(1753)进士,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加太保。是书于嘉庆十九年(1814)告成,其卷一、卷二为条例,卷三为
二卷。清张大镛(1770- 1838)自撰。大镛字声之,号鹿樵。江苏昭文(今常熟)人。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举人,曾任内阁中书、内阁侍读、山西河东道等职。工书画,著有《河东从政录》、《师善录》、《
三十卷。编者姓名不详。书前有署名“息机子”作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的一篇序文,惜已漫涣。息机子或即编者。根据目录,本书共收杂剧三十种,其中元人杂剧二十七种,明人杂剧三种。元杂剧存留的是:马致远的《
六十卷。宋黄裳(1044-1130)撰。黄裳,字冕仲,自号紫元翁,南平(今福建南平)人。元丰五年(1082)进士。政和间知福州。累迁端明殿学士。礼部尚书。时行“三舍法”,裳曾上书谓:“宜近不宜远,宜少
无卷数。清王植(详见《四书参注》)撰。该书取《太极图说》、《通书》、《西铭》三书,将朱熹之注列于前,采诸家之说附于后,亦时时参以己意。王植于宋五子书皆有注,因《皇极经世书》、《正蒙》二书注者较少,故王
十五卷。《序例》一卷。《易学启蒙订疑》四卷。《周易本义原本》十二卷。董养性撰。朱彝尊《经义考》列于明代,四库臣列于元末,考证说:元末有董养性,字迈公,乐陵人。至正中曾作昭化县令,摄剑州事。入明不仕,终
三卷。明辛全(见《衡门芹》)撰。此书辑录前代有关治道的事迹和议论。分为二门,一曰《圣典采据》,皆记所谓自明太祖至明英宗五朝的善政。二曰《定论采据》,皆为宋明诸儒的论说,附有北魏至唐代的四条。书为其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