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唐王建(766-?)撰。王建字仲初,颍川(今河南许昌)人,诗人。官至太府寺丞、侍御史。鄙视营求科第,终生未举进士。贞元四、五年(778-789)至贞元十四、五年曾隐居山中十年,求仙修道。后经裴度
二卷。陈仅撰。陈仅,见《捕蝗汇编》。是书汇集陈仅任安康县时举行保甲的文牍案件。卷一为兴安府徐饬行保甲札示、颁发保甲科条、饬责成各保长遵行事件谕,卷二有陈仅复府宪徐南山办理保甲情形禀、选举保长及章程示、
二卷。清焦循(1763-1820)撰。焦循字理堂,一字里堂,晚号里堂老人,江苏甘泉(今扬州市)人,著名经学家、哲学家、数学家、戏曲理论家。少颖异,家寒微,勤苦于学。嘉庆六年中举,一应会试不中,即绝意仕
一卷。明黎民表编。黎民表,字维敬,自号瑶石山人。从化(今属广东)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三年(1534)举人,授翰林院孔目,迁吏部司务。以能文用为制敕房中书。后加官至参议。此编系其家居唱和之诗。卷首自序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四卷。明林鸿撰。林鸿,字子羽,福建福清人。生卒年不详。洪武初,以才荐授福建将乐县训导,后官拜礼部精膳司员外郎。年未四十,自免归。事迹具《明史·文苑传》。明初,闽中善诗者有长乐陈亮、高廷礼,闽县(今闽侯
七卷。不著撰者姓名。其出书时代亦不详。与《启札云锦裳》同载《永乐大典》之中,其体例亦相同。其俗陋亦如出一辙。
五十四卷。清鄂辉等奉敕撰。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贵州爆发了石柳邓、石三保等领导的苗民起义,历时一年许,后被官府镇压。此书详述了这次苗民起义发生、发展的经过及清政府善后措施。有武英殿聚珍版行世。
见《皇明开运英武传》。
十六卷。不题撰人,书成于清初。白话短篇小说集。按此书各种刊本卷、回数不同,所标题目也有差异,殆由书商翻刻所为。各刊本故事内容交叉相同,亦有不同缺失。较全的啸花轩刊本十六卷十六回,有五篇故事,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