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卷。清卢文弨撰。卢文弨(1717-1795),字召弓,号矶渔,亦号抱经,又号檠斋(一作檠斋),晚号弓父,人称抱经先生。先籍浙江余姚,后迁居杭州。性喜藏书,精于校刊。此编凡经八种、史十四种、子十二种
九卷。附补遗一卷。明陶宗仪(生平详见《国风尊经》)撰。此书载历代能书之人,上起三皇,下至元代。各卷所记如下:卷一,三皇至秦。卷二,汉与三国。卷三,晋。卷四,宋、齐、梁、陈、北齐、隋。卷五,唐与五代。卷
二十卷。不著编辑者名氏。书前有明隆庆五年(1571年)自序,自称“飞来山人。”序词鄙陋,颇似坊贾伪撰。此书节录均为明人说部,如明陆粲《庚巳编》一卷、侯甸《西樵野记》一卷、沈周《客座新闻》一卷、黄溥《闲
二卷。清姚德耀撰,姚德耀,字景孟,安徽桐城人。清代诗人。是清代文学家、文学批评家、古文家姚鼐之姑母。为山东通判马书香之妻。此书刊入道光十四年(1844)嫏嬛别馆《国朝闺阁诗钞》第三集中,共收诗十首。
一卷。清谭瑄(生卒年不详)撰。谭瑄,字子羽,嘉兴人。康熙乙酉年(1705)中举人,官至给事中。书中记述了宋、元、明三代的刑法,内容简略,错误较多。该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当中。此外,还有《学海类编》
见《亢仓子》。
二卷 明徐三重撰。徐三重,生卒年不详。松江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字伯同,万历五年(1577年)举进士,官刑部主事,三年后,因病辞官回乡,居家四十余年。三重自幼好学,嘉言懿行,乡里人皆奉为楷模,其著作有
①二卷,清王复宗纂修。王复宗,字元一,贵州安顺府普安州人,康熙八年(1669)举人,九年(1670)进士,二十一年(1682)任天柱知县。《天柱县志》康熙二十二年(1683)刻本。全书上下两卷,上卷分
一卷。宋岳飞(1103-1142)撰。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县)人。南宋抗金名将,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民族英雄。少家贫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孙吴兵法》。宣和四年(1122),应招从军,隶宗
见《航澥遗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