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卷。明张龙翼撰。龙翼字羽明,松江(今属上海市)人。生卒年、仕履皆无考。此书取古今言兵事者,自春秋而下以至元明,辑为一书,故曰《兵机类纂》。书分三十二类,每类又析若干子目。略远详近,而以明事尤详。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一卷。东汉马融(79-166)撰。马融字季长,右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人,东汉经学家,文学家。官至南郡太守。其所著主要是为经学作训解,所注的书有:《孝经》、《论语》、《毛诗》、《周易》、《三礼》、
八卷。《附录》一卷。《紫藤花馆诗余》一卷。清刘履芬(1827-1880)撰。刘履芬,字彦清,号泖生,江山(今浙江金华)人,任嘉定县知县时,县中发生逼孀致死一案,总督命严勘,刘无力使冤者昭雪,三次上司陈
①一卷。辛从益(生卒年不详)撰。从益字谦受,一字筠谷,万载(今江西宁都)人。乾隆年间进士。以编修累官至礼部右侍郎、提督江苏学政等职。辛从益认为谢注《公孙龙子》纰缪未安,自己注之。从益作注,每篇之中,分
一卷。不著编辑者名氏,皆题画之作。末有旧跋,称元季诗文之盛,惟玉山唱酬诸家最称风雅。赠言之集,昔寓金陵邵氏,见其藏本,为帙颇多。甲申兵燹之后,遂不复见。适从孙青选留心搜秘,略备数种。惜仅十之二三。考其
不分卷,亦无篇数。清朱勋辑。勋字晋斋,号虚舟,江苏靖江人,官至陕西巡抚,著有《周易集说》、《四书通》等。此书取宋人所论,以程传本义、邵子《观物外篇》、周子《通书》、张载《横渠易说》为主,余兼采东莱吕氏
一卷。清金荣编。金荣字林始,江苏吴县人。此谱系就惠栋《渔洋山人自撰年谱》注补本改编而成,采用谱表式,前有世系,表分纪年、时事、出处、诗文著述四项,但其内容不出原谱,又将士祯自撰正文与惠氏所作补注混而为
八卷。明彭辂(约1561前后在世)撰。彭辂字子殷,浙江海盐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官南京刑部主事,以察典罢归。著有《彭比部集》。是集乃其子彭润宏所编。共八卷。焦宏称:“其于七子盛
一卷。清钱绿云撰。钱绿云,生卒年不详,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此书刊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宜春馆。